路面重鋪不平…竹科女作業員摔斷牙 竹科管理局國賠25萬餘元確定
新竹科學園區謝姓女作業員騎機車,行經新竹市力行路欲右轉力行四路時,因路面重鋪後不平,且車道上散落粉狀泥土,她失控倒地,除雙膝、臉和頭部擦傷、挫傷,正上門牙左右兩顆斷裂,左右上側門齒也位移。謝女提告要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賠償72萬餘元,一審判賠25萬6575元,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雙方上訴確定。
謝女在一家LED晶粒製造商上班,2020年5月7日早上8點多她騎車沿力行路往力行五路方向行駛,途經力行路、力行四路口,她想往力行四路右轉,卻因道路不平整而受傷。
謝女依國家賠償法要求竹科管理局賠償醫藥費18萬4115元、交通費2460元、薪資損失2萬995元與50萬精神慰撫金。竹科管理局抗辯,已委託廠商掃街車每日應清掃園區道路1次。
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鑑定報告指出,路面挖掘後,暫時鋪設柏油路面,工程單位昇殿工程公司未清理乾淨挖掘路面與暫時鋪設柏油路面所留下的細碎砂石與砂土,竹科管理局也未善盡督導工程單位清理路面的責任,導致謝女的機車車輪輾壓到細碎砂石與砂土,車輪失去支撐機車右轉所需的摩擦力而倒地。
新竹地院認為,竹科管理局應監督是否已清掃乾淨,本起事故路段既因路面留存細碎砂石與砂土,害得謝女騎車摔傷、斷牙,竹科管理局疏於管理公共設施,謝女請求國賠有理。
竹院認為,謝女請求50萬精神慰撫金過高,酌減為7萬元,再計算醫藥費、交通費後,判竹科管理局應賠償25萬6575元;不過謝女主張薪資損失部分,竹院發現她車禍後請的是不扣薪的公傷假,公傷假總時數為82.5小時,並無因車禍而有薪資損失,因此駁回。
一審判決後,謝女與竹科管理局皆上訴。
高院認為,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的鑑定已說明謝女的傷害和該路段的管理缺失有相當因果關係,竹科管理局否認管理缺失,但卻未說明對施工期間的細碎砂石、砂土如何防範或加強管理,僅以「未接獲有散落砂石、泥土通報」抗辯,缺乏根據。
另外,謝女認為一審判賠25萬6575元不足,請求竹科管理局再給付45萬995元,高院也認為無理,今判上訴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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