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奧迪妹酒後毒駕撞死人「還發文狂嗆」 國民法官重判8年半
台南市安平區發生一起車禍事件,在舞廳上班的21歲魏姓女子在飲酒、施用毒品及服用含FM2安眠藥後仍駕車上路,竟撞飛1名晨跑婦人致其重傷不治。但魏女卻在車禍現場錄影,還發文飆髒話、更稱沒關係。該案經台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判其有期徒刑8年6月。
魏女2023年8月23日5時30分至7時20分許,在友人住處喝酒並施用第三級毒品及含有FM2成分的安眠藥物後駕車上路,7時25分許於安平區健康三街與府平路作左轉彎時,因注意力、判斷力、反應能力及操控能力均降低,又未注意車前狀況,撞上在路邊的58歲孫姓女子,致孫女有頭部外傷、顱骨骨折、顱內出血,胸部鈍力傷等傷害,送醫後不治。
此事還發生一件離譜插曲,魏女不僅拍下車禍現場,還於Instagram限時動態發文飆罵髒話,還聲稱「沒關係啦」,毫無歉意的舉措引發網友不滿。至於魏女肇事後,在現場經對其施以吐氣酒精濃度測試,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每公升0.57毫克,並收集其尿液送驗,結果呈第三級毒品愷他命陽性反應。
國民法官認為,魏女明知酒後且吸食毒品、服用安眠藥物,注意力、判斷力、反應能力及操控能力均造成影響,且不顧自身已經有走路不穩的狀況,不選擇以其他方式代步或留宿,反而心存僥倖開車回家,可見她是無任何外界刺激、不得已的情況下選擇違法,並進而猛力撞擊在行走中的無辜被害人,使其與家屬天人永隔。
合議庭考量,儘管魏女在案發現場坦承犯罪,也於檢調過程中無推卸責任,已經符合悔過及節省司法資源的要件,但事發至今已2年,卻態度消極魏與家屬達成調解,期間的收入也挪為他用,未依約定支付喪葬費用或擬定賠償計畫彌補過錯,讓人感受不到絲毫歉意。再衡量其職業、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量處8年6月徒刑。本案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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