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儀社老闆約人妻遊墾丁!鹹濕對話曝光
雲林一名殯葬業老闆阿華(化名)跟一名有夫之婦小花(化名)發生不倫戀。除了以男女朋友相稱,還有接吻、擁抱的親密合照,更同遊墾丁並同居同間客房。案件證據在阿華原配提出的另一起訴訟中曝光,小花的丈夫發現妻子出軌,怒向阿華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60萬元。雲林地院審理後,認定阿華確實侵害小花丈夫的配偶權,判賠30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阿華的原配之前先對小花提起訴訟,小花丈夫是無意間幫小花收信時,發現阿華原配對小花提告的起訴狀,才驚覺小花去年聲稱去墾丁獨旅,其實是跟阿華同遊,兩人的對話紀錄中還出現「你的也很好吃」、「等妳回來吃」等疑有性暗示意思的字眼。小花丈夫原本相信妻子不會做出對不起他的事情,但實際上兩人已經侵害他的配偶權。
法庭上阿華雖然承認跟小花交往,有同遊同住與接吻行為,但堅稱沒發生關係,更指控小花丈夫提出的照片與對話紀錄乃小花丈夫未經同意翻拍,應該不具備證據能力。
雲林地院審理時認為,小花丈夫是從另案中取得相關證據,沒有用強迫、脅迫的不法手段取得證據,認定證據有效。法官並指出,阿華明知小花是有夫之婦卻還是跟她交往,並有侵害小花丈夫配偶權的親密行為,情節重大,但關於性行為的積極證據不足,故酌減賠償金額,判阿華賠償小花丈夫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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