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將明定病假新保障 1年請10天不得受雇主不利對待
一名長榮航空空服員因抱病執勤、返台後送醫仍不治,引發社會強烈關注。勞動部長洪申翰今天(20日)受訪表示,勞動部已取得詳細調查結果,將於下午對外說明。他透露,未來將透過修法強化保障,明訂勞工1年內病假未超過10天者,雇主不得因此做出不利對待。
洪申翰指出,調查期間,多名長榮組員反映公司過度依賴考核制度,導致生病也不敢請假,只能硬撐上班,「如果請病假,就會遭受不利對待,甚至覺得這像是一種懲罰」。許多人擔心影響考績或遭主管盯上,因此寧可抱病出勤也不敢休息。勞動部認為,這樣的管理文化已危及員工健康權,確實有必要透過法制化方式完善病假保障。
在與勞資團體及專家討論後,勞動部拍板病假制度改革。未來企業評估員工時,必須以工作能力、態度與實際績效為主,病假天數不得作為唯一或主要評分項目。相關規範將納入《勞工請假規則》,確保1年內病假未超過10天者不會受到不利對待。洪申翰強調,「我們希望勞工的健康權能得到更優先的重視,因為勞工的健康,(才)應該是企業永續經營最重要的資產。」(責任編輯: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