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孕症平均40.7歲…名醫PO名單挨轟!急道歉止血 衛生局要罰了
記者簡榮良/高雄報導
個資被裸奔!曾任台灣生殖醫學會理事長的婦產科名醫黃富仁,昨(18)日上工前拍下看診資訊,上傳社群分享,寫下:「今天上午進入不孕症療程的女生平均年齡為40.7歲,又是挑戰的一天!」,看似精神喊話,卻意外踩到醫療紅線。照片上病患年齡精確到「幾年又幾個月」,更保留名字最後一個字,有人從零碎的資訊認出自己就在名單上,心生不安卻不敢張揚,擔心被親友辨識,網友看不下去紛紛向衛生局檢舉。事隔一天,黃富仁刪文並道歉仍難以止血,衛生局將依《醫療法》、《醫師法》開罰。
黃富仁醫師是台灣知名的婦產科與生殖醫學專家,專長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人工受孕)、婦產科學、生殖內分泌、以及內視鏡手術。時常在粉專分享成功案例,不少夫妻帶著心肝寶貝「回娘家」找黃富仁合照,在業界頗有名氣。
未料,18日上午黃富仁在Threads PO出一張工作照,踩到醫療紅線。照片是翻拍電腦螢幕上看診資訊,人名一字排開,還對應年齡,甚至精確到「幾年又幾個月」,更保留病患名字最後一個字,貼文寫下:「今天上午進入不孕症療程的女生平均年齡為40.7歲,又是挑戰的一天!」,有人從零碎的資訊認出自己就在名單上,心生不安卻不敢張揚,擔心被親友辨識,網友看不下去紛紛衛生局檢舉。
事隔一天,黃富仁緊急刪文並道歉:「昨天的發文,思慮不夠周全,造成當事者可能的潛在風險,在此致歉。我會進行自我再教育、再學習,我也完全接受所有指正。」
不過,衛生局仍要追究。根據《醫療法》第72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違反者,依同法第103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另依《醫師法》第23條規定,醫師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違反者,依同法第29條規定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