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新規擴權 四成網友:不再去香港轉機
香港政府日前(3/23)公布修訂「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執法權延伸至電子設備解密,根據新規「拒絕向警方交出電子產品密碼,屬於犯罪行為,最高可罰款10萬港幣與監禁一年」。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在3月26日對旅港公民發布安全警示提醒,不交出電子設備密碼恐構成刑事犯罪。對台灣旅客來說,許多國人出國時,經常選擇到香港轉機再飛往其他地方,新規定實施後,讓許多人未來在安排旅程時,會儘量避免在香港轉機。請問你怎麼看香港國安法新規的修訂,歡迎在下方投票與貼文分享你的想法!
LINE TODAY在首頁進行「香港修法擴大電子用品查驗權,這會改變你的旅遊及過境計畫嗎?」網路投票,截至3月29日中午12時有超過1.1萬名網友參與,有42.3%的網友投給「改到其他城市轉機:寧可多花錢或時間,也要避開高風險區域」,也有23.1%的網友認為「減少前往該區旅遊:乾脆減少去港澳或中國大陸的頻率」,另外有19.8%的網友投給「完全不改計畫:只要沒做違法的事,配合調查並無大礙」,還有9.1%的網友認為「盡量縮短停留:僅在機場過境,絕不入境或多作停留」,有2.9%的網友選擇「採取科技防護:刪除敏感資訊或登出社群後再過境」。
許多網友表示因「港區國安法」新規推出後,開始避免去到香港旅遊,紛紛留言說到「很遺憾,我愛港澳,尤其是香港的美食,但多年前已經開始避免去這些地方了」、「必須說,誰想去被搜查,香港早就不是旅遊選項之一了」、「⋯⋯反送中後也不再計劃香港轉機」。還有網友是因為其他理由不在香港轉機:「以前就盡量避開香港轉機了,原因是機場地勤,帶公司設備出國參展,有兩次在香港轉機被摔傷、摔壞」
也有網友針對執法標準提出疑問:「你真的不知道哪裡犯到它,所以趨吉避兇才能有效降低風險」,另外也有網友認為出門旅遊為的就要開心、真的要避免風險:「⋯⋯旅遊玩的是開心,不是擔心;是去享受,不是氣受,旅遊的盡頭是心的自由!」。
不過還有網友補充說到其實各國都有類似規定:「沒差,去美國,加拿大或者澳洲一樣都可以被檢查手機」、「也有其他國家地區也會有這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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