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偕少年持假悠遊卡「重複退費」得手69萬 女落網說詞反覆…檢起訴求重判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董姓女子與鄭姓、黃姓少年透過NFC讀寫器及手機軟體「MCT」偽造悠遊卡,在車站、捷運站使用機台重複退費69萬1820元,再到超商購買遊戲點數上網轉售,變現牟利;士林地檢署認定3人涉嫌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偵結依法起訴。

起訴指出,董女、鄭男、黃男今年1月26日從蝦皮網路賣場購買已破譯的悠遊卡原始檔(含他人所持有記名或未記名之悠遊卡晶片資訊)及空白IC卡,利用手機內建NFC讀寫器功能,將悠遊卡原始檔複製到空白IC卡,再以手機APP「MCT」感應空白IC卡,輸入特定代碼,偽造具有TPASS2.0月票功能悠遊卡16張。

3人分持卡片到台北車站、捷運機場第一航廈站、長庚醫院站等處,利用悠遊卡機台操作退款,使機台系統陷於錯誤,多次退款共計69萬1820元,得手後到超商購買遊戲點數,再上網轉售不知情民眾,以此變現牟利;其中董女、鄭男只分4萬元給黃男作為報酬。

悠遊卡公司事後發現退款紀錄異常,報警處理,台北市南港分局警方循線追出3人,董女到案原對犯行坦承不諱,偵查中又改口否認犯行,辯稱「我沒花用這些退款」、「不知道這違法」等;鄭男、黃男則證實犯行不諱。

檢方清查相關退款紀錄、筆錄等,認定董女涉嫌刑法「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儲值卡」、「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得財產上不法利益」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偵結依法起訴,鄭男、黃男涉嫌詐欺罪部分,另分別移送台中、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檢方指出,由於案發時鄭男16歲、黃男17歲,董女案發前已知鄭男未成年,仍與少年共同犯罪,建請法院依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又因董女偵查中屢次避重就輕,認罪後又改口否認犯行,推諉卸責於他人,難認犯後態度良好,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秒讀即時話題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董姓女子與鄭姓、黃姓少年透過NFC讀寫器及手機軟體「MCT」偽造悠遊卡,在車站、捷運站使用機台重複退費69萬1820元,再到超商購買遊戲點數上網轉售,變現牟利。照片人物非新聞當事者。本報系資料照/記者許正宏攝影
士林地檢署。記者李隆揆/攝影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一家三口挨餓無助!夫拋棄 女獨帶1歲兒6歲女癱坐警所前

TVBS
02

接一通電話1532萬元飛了!他怒揭詐團手法:居然被這種伎倆騙到

三立新聞網
03

燒毀飯店大亨800萬遊艇⋯縱火犯身份曝光!30歲女幹的 超扯原因曝光

三立新聞網
04

雲林食品業者30天內未付57元資遣費 遭罰30萬

中央通訊社
05

獨家/社工助警專生父葬禮全額費用 4年後吃宵夜被盯上竟是他來認恩人

三立新聞網
06

普發萬元現金來了! 發放期程與截止領取時間曝光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