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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風評:柯文哲這尾活龍能脫跳幾天?

風傳媒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 主筆室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交保後先回新竹老家,再返回台北。(劉偉宏攝)

為京華城案在押一年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終於戴上電子鐐銬重金交保,他對支持者喊話:「我不會對不公不義屈服。」也對賴清德總統喊話:「為什麼要讓整個國家陷入四分五裂?」更嚴厲質問檢察官:「這一年,你們到底查到了什麼?就是這幾個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果不其然,北檢晚間發出聲明嚴正駁斥柯文哲,同時表明將在最短時間內提出抗告。

起訴書成為「黨檢媒」偵查全公開的事證?

這一次,高院會再次發回更裁嗎?而北院會不會像今年初以「尊重審級制度」的理由重新做出再押決定?不過,從政治圈藍白祝福柯P重獲自由,綠營則譏諷柯文哲「見到陽光就說謊」,或者七早八早就預言「民眾黨有兩個太陽(柯文哲與黃國昌)、藍白合出現變數、國民黨會從大藍變小白…,不一而足,都說明一件事,綠藍白都從「政治面」相信,柯文哲這次交保應成定局,因為大罷免大失敗,民意完全不站在民進黨、賴總統這邊;檢察官這回成了「司法版柯建銘」,管他政治風向如何吹,「依例抗告」,反正不論抗告成敗,於檢察官不傷分毫。

對檢察官而言,柯文哲「不屈服」是他們的重大挫敗,儘管法院尚未判決,柯文哲每出庭必打臉檢察官,反覆強調京華城是「冤案」,檢察官可以「依例抗告」,重點還是那句話:「你們還能拿出什麼新事證?或具體事實證明柯文哲可能逃亡串證?」

北檢聲明強調,一,京華城案之犯罪事實與涉案證據,均依法取得人證物證及書證,並詳列在三冊八百九十四頁起訴書中;不過,起訴書「厚重」不等於犯罪事證完整明確,更遺憾的是,這近九百頁的起訴書,幾乎就是「黨檢媒」偵查全公開的「事證」和「物證」,這正是司法信任崩盤的第一張骨牌。

不甘成「戰犯」─檢察官成「司法版柯建銘」?

二,京華城案歷經法院裁准羈押及三次裁准延長羈押,法院裁定理由均一致認為被告涉及收賄、圖利、背信等罪嫌重大,故柯指摘檢察官「什麼都沒查到」是悖離事實…;換言之,北檢是拿北院准押,做為他們調查起訴「善盡舉証責任」背書,若問「司法信任度」,還有准押的法官要負責。

這又是典型的「司法版柯建銘」,要找摧毀司法社會信任度的「戰犯」,當然不只檢察官,還有「助檢察官為虐」的法官,這一點,檢察官的「委屈」不可謂錯,但是,回頭審視柯文哲一度交保又被押的法院裁定書,去年九月裁定羈押時,北院裁定書的說法是,「雖然形式上符合圖利要件,但是收賄圖利還是單純圖利,仍待檢察官調查;因為偵查是一『浮動狀態』,依證據有可能轉成賄賂重刑,當事人可能翻供、勾串等等,且柯文哲所述已經與被押共犯不一,為保持證言貞潔,且所犯重罪的確有滅證勾串之虞…」而裁定羈押,法官同意重罪在偵查中的羈押,幾乎成為法律程序的「慣例」,除非被告手眼通天,這是法官默認了檢察官「押人取供」或「押人取證」的慣性,也相信「涉嫌重罪」就是逃亡滅證或串供的誘因,這樣的「慣性」是否合乎比例原則或人權,包括審檢在內的司法官是不大考慮的。

事實上,不只法官妥協於檢察官的「辦案手法」,社會對於貪汙等案件的「偵查中羈押」也甚少批評,這是對檢察官獨立辦案的尊重和信任;但是,案經起訴即交保也是一般的法律既定程序,比方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亦曾被押四十七天,起訴後即以二千八百萬交保,限制住居之外,甚至連電子鐐銬都不必;柯文哲被起訴後,北院一度裁定交保,理由是起訴前已經羈押,重要證人都已具結證述,且檢方未能舉證未到案的證人(橘子許芷瑜)涉案情節,陳佩琪相關供述不爭執(沒有再串證必要),柯辭黨主席因工作而接觸(串證)機會大幅降低,而法院以有滅證串供之虞裁定羈押,不代表起訴後一定應該以相同理由繼續羈押。

北檢抗告,再拉高院下水─搬凳子看司法鬧劇

法官「依例」在起訴後准予交保,且條件不可謂不嚴苛,相對家中沒搜出巨額現金的提袋、海外沒查出帳戶或虛擬貨幣,却以七千萬「重金」且需戴電子監控方條件;但是,檢察官却強調要一再抗告到再押為止!案經高院發回更審,北院重裁改為羈押,理由除了重罪就有逃亡滅證串供之虞(動機)外,北院特別點出高院發回的裁定意旨認為有「串證之高度可能性」,「基於尊重審級制度…,非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就這麼又裁定羈押禁見;北院只差沒說「既是上級法院交下,那就照辦吧」。

柯文哲就這麼被押了一年。起訴後羈押,沒讓檢察官找到或鞏固更多證據,相反的,每一場庭審,對檢察官都是極為難堪的折騰,沒找到的「1500」依舊找不到,有找到的政治獻金也有對不上的政治獻金,而這些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和京華城案並不相關,李文宗管競選財務但與京華城無關,唯一牽扯得上的是朱亞虎「認罪」的七筆各三十萬的政治獻金,但距離京華城案已經兩年,是否足證為「對價」?大有疑問;最重要的,這些證詞是否一定要羈押柯文哲?檢察官的羈押是為取證還是屈辱被告?而不論何者,都不可謂「光明正大」。(推薦閱讀)夏珍專欄:考上司法官,先進看守所關一周!

羈押一年,沒摧毀柯文哲的意志,却連剝司法好幾層皮,檢察官拉法官下水,竟在聲明中呼籲「尊重法院獨立判斷之純淨空間,切勿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企圖影響輿論干擾審判,而斲傷司法公信力。」司法有過,過在法官;司法有過,過在媒體,北檢沒回頭看看「黨檢媒」是如何養成的?沒有「黨檢媒」的威力,柯文哲臉書何須每庭必錄?直搗起訴書的漏洞?檢狠審還要從,那就搬凳子─看看北檢如何拉高院下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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