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文西手術切腫瘤釀死遭判刑 劉偉民將提上訴:開腹仍可能死亡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婦產科名醫劉偉民2015年為復發卵巢癌的何姓女子切除腫瘤,何女術後因癌細胞擴散移轉病逝,劉偉民被控違反醫療常規使用達文西微創手術、涉犯過失致死罪嫌,遭判1年4月徒刑。對此,劉偉民今回應,死亡來自疾病自然進程,而非手術選擇,即使改採開腹手術,也無法避免死亡結果。
劉偉民在2012月12月4日第1次以達文西微創手術為何女切除左卵巢1顆23公分x16公分x5公分的大型腫瘤,並抽淨約2100毫升腫瘤黏液性物質,化驗確認是惡性腫瘤,一併切除左側卵巢輸卵管、雙側骨盆腔淋巴結、闌尾與部分大網膜,當時何女術前檢查腹水,確認骨盆腔淋巴腺、網膜與盲腸均無癌細胞侵入。
何女做完第1次手術持續化療,在2015年7月間檢查發現卵巢癌復發,骨盆腔內出現2.8公分x2.4公分的囊狀腫瘤,更擴散轉移到腹膜,不同大小的腫瘤結節散布在腹腔與肝臟表面。
劉偉民在同年(2015年)8月11日第2度以達文西手術摘除何女體內腫瘤,因腹腔內沾黏嚴重,一併切除全子宮與右側卵巢輸卵管,術後仍做化療,但同年底何女又出現新腫瘤,且癌細胞移轉到骨頭,2016年5月5日因卵巢癌合併肝臟、腹部與骨頭轉移病逝。
針對醫療結果,何父告劉偉民誤診害命,台北地檢署3次委請衛福部醫事審議會鑑定,結果都指劉偉民在採用達文西手術、已違反醫療常規,檢方起訴劉偉民對何女所做2次達文西手術,均涉犯過失致死罪嫌,判1年4月徒刑,可上訴。
劉偉民今表示,即使改採開腹手術,也無法避免死亡結果,死亡來自疾病自然進程,而非手術選擇。他強調,醫療行為只要在合理專業裁量範圍內,即不構成過失,達文西並非禁忌,國際上存在使用案例,手術屬於治療策略選擇差異,非明顯違規,會依照醫療裁量存在和即使開腹仍可能死亡,提出上訴表明因果關係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