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父親晚年無依討扶養 3孩拳頭硬:我們不欠他!
父債子還,這句話在現實生活裡並非總是絕對。男子阿國(化名)被3名孩子控訴,年輕時結交損友,不僅沉迷賭博,還經常流連聲色場所,家中經濟完全仰賴母親支撐。父親不僅未參與他們的成長過程,反因賭債纏身,引來債主上門追討,讓他們長期處於驚恐與不安。他們並沒有欠父親,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3個孩子聯手控訴,父親更令人心寒的是,在酒後不僅對母親拳腳相向,還曾口出惡言,揚言要對年幼的他們不利。母子四人在1992年最終順利逃離家暴陰影,轉而去投靠親戚,才能過些平靜的生活。直到1998年,母親才與父親離婚,監護權由母親單獨行使。
3個孩子指稱,這麼多年來,他們從未獲得父親任何扶養費,或是探視關心。現在隨著父親年事漸高,又因無業無收入,就依民法規定主張享有扶養權。但是他們認為,父親多年來完全未履行父親的責任,甚至造成他們童年創傷,如今再要求他們奉養,實在是情理難容。
法官調閱財稅資料後確認,阿國在最近1個年度並無任何所得,符合「有受扶養需要」的條件。但是阿國當年對孩子們,無正當理由就未盡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3個孩子請求,免除他們對父親阿國之扶養義務,與民法第1118條之1第2項之規定相符,為有理由,應當予以准許。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