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無極慈玄堂」女宮主虐死信徒 被控火速脫產2100萬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新北市樹林區「無極慈玄堂」虐死信徒案震驚社會,女宮主韓宜蓁一審被判刑13年。交保後,韓女在短時間內多次提領銀行存款,總額超過2100萬元,被害人家屬認為可能涉及規避債權,向檢方控告她涉嫌毀損債權罪;檢方調查後認為,韓女稱提款係用於醫療,且假扣押公文由其媳婦代收,無法證明她知情,因此處分不起訴。家屬不服,日前已向高檢署聲請再議。
全案起於2023年4月,林姓男子因杖罰其50歲鍾姓妻子致死。新北地檢署追查發現,宮廟負責人韓姓女宮主常藉稱鍾女「說謊或犯錯」,多次處罰她,並從中斂財。
案發時,韓女與鍾女胞兄也涉案,出人命後甚至要求林男代為頂罪。檢方於2023年7月起訴3人,一審新北地院今年2月判決,將韓女依共同傷害致死罪判刑13年2月,林男、鍾女胞兄各判刑4年、8年6月,已上訴二審。
被害人家屬聲請對韓女民事假扣押,並先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申請保證書,死者母親獲准扣押約130萬元,但子女聲請一度被駁回,經抗告至高院才獲准,子女取得假扣押裁定後,去2月22日聲請強制執行,執行時卻僅扣得3萬7440元。
根據調查發現,韓女於2024年2月21日獲得交保後,開始分次提領銀行存款,分別於2月22日提領841萬元、同月23日510萬元、3月4日353萬元、同月6日約415萬元,4次提領合計超過2100萬元。
家屬認為,韓女於短短13天提領逾2000萬元,遠遠超過日常生活所需,且緊鄰核發假扣押令的時機,減少可執行財產,顯有規避債權的犯意,向檢方控告韓女涉犯刑法之毀損債權罪。
檢方傳喚64歲韓女到案說明,韓女表示假處分的裁定公文由媳婦代收,已然忘記有此件裁定,至於領錢,則基於醫療所需。檢方傳韓女媳婦作證,她稱郵差將公文送到公司代收,她不記得何時將公文交給婆婆;檢方認定無從證明韓女於今年3月6日知道帳戶被假扣押,處分不起訴。
家屬不服,認為在現今健保醫療體系下,短期內支出高達2100萬元醫療費卻提不出合理依據,且韓女明知將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卻剛交保即火速提領巨款,符合損害債權的客觀事實,且有主觀犯意,日前已向高檢署聲請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