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能收賄2225萬 藍營議員判9年半可上訴
[NOWnews今日新聞] 雲林地院今(25)日針對轟動全台的「綠能弊案」一審宣判,國民黨籍雲林縣前議長沈宗隆、議員王又民,因涉入達德能源風機發電工程賄案,分別收受2,000萬元及225萬元賄款。法院認定兩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沈宗隆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8年;王又民則重判9年6月、褫奪公權8年。至於達德前董事長王雲怡判刑2年、褫奪公權2年,雲林辦公室前執行長潘正綱則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包商鍾慶郎因坦承犯行並繳回不法所得,獲免刑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起訴內容,達德能源自2019年起在雲林推動風力發電計畫,卻因地方人士與部分議員反對而受阻。為求工程順利,王雲怡、潘正綱遂拉攏時任議長沈宗隆與議員王又民,盼藉其職權協助推動,並透過協調地方來消弭阻力。
其中,達德集團刻意將拋石工程交由沈宗隆指定的鍾慶郎承攬,再以抬高石料單價方式,藉由工程款項挾藏賄金。最終,外商公司2020年與鍾慶郎公司簽訂合約後,部分款項再轉為賄款流入沈宗隆手中,金額高達2,000萬元;鍾慶郎則分得逾540萬元。王又民則因被評估「對公司有幫助」,前後收取225萬元。
雲林地院審理近30次庭期,傳訊近30名證人。結果沈宗隆、潘正綱、鍾慶郎均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王雲怡與王又民則否認犯行。但法院經交互詰問及審酌卷證後,仍認兩人犯罪事實明確。
法院指出,沈宗隆身為地方議會領袖,卻未盡協助政策推動之責,反而圖利自身,以拋石工程為行賄管道。雖然犯罪金額龐大,但其態度坦然,且已繳回所得,加上健康堪慮,依法減刑。至於王雲怡,雖主張僅聽命下屬,卻明顯以金錢籠絡議員,最終依兩次行賄事實合併判刑2年。王又民則被認定「犯後態度不佳」,供詞反覆,難認悔意,因而重判9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