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長單獨與女下士餐敘 喊「看著妳的照片打手槍」鐵飯碗丟了
陸軍一名士官長趁外宿假邀同單位女下士外出餐敘,席間因聊到女方遭陌生男是追求的話題,士官長以為女方找她聊色,竟對著她說「我看著妳的照片打手槍」,由於士官長過去有兩次類似紀錄,陸軍加重懲處記大過,造成他無法領取月退俸,他不服打官司求平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予以駁回。
根據判決書,南部陸軍單位一名士官長,在外宿時邀約同單位女下士(下稱李外出餐敘,席間2人相互提及與另一半之狀態、男女交往關係,女下士開玩笑稱:「近期有1名已婚男性有意追求遭到我拒絕後,該名已婚男性便稱「可是我都會想著妳,做那件事」,當下覺得該男反應很有趣。
士官長見女方不排斥談論相關話題亦開玩笑稱:「我也會看著妳的照片打手槍」等語,女方聽聞後,還微笑問他詢問真實性,他深怕引起誤會,趕忙回稱僅是開玩笑,要她不要胡思亂想,2人便繼續閒聊及用餐。但女方回到部隊後,立即向上反映遭到性騷擾。
軍方查證屬實,又考量士官長先前曾因違反性別分際被記過2次,依陸海空軍懲罰法等規定,從重處分1大過。但士官長不服,於是向法院提起訴訟。
士官長答辯時表示,他與女方為軍中同袍、友人關係,下班時間相約餐敘,席間因女方言談中屢次論及兩性話題,更主動以玩笑方式挑起自身遭他人施以「性」言語之經歷話題,他才順勢附和,他認為一般人就他人忽對異性施以與「性」有關言詞,雖可能產生無法認同之觀感,但依照當時對話情境,雙方是以玩笑方式在談論與「性」有關內容,則他人縱於對話中含有針對性的「性」言詞,通常僅會使人認係玩笑之語,應不致產生該言論無法見容於社會之認知。
法官審理後認定,身為男性士官長與女下士聚餐期間竟向女方口出具有性意味之言詞,且女方已感到遭受冒犯,行為態樣在客觀上實與言詞性騷擾行為雷同。因此士官長主張,不予採信,原處分大過1次懲罰,並無違誤,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