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開庭 柯文哲批司法與媒體淪為政治打手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洪素津台北12日電)北院今天審理京華城等案,柯文哲說,檢察官大剌剌將鏡週刊寫進筆錄,顯見司法與媒體聯手當政治打手。鏡週刊則聲明,報導均有所本,會持續追蹤報導柯文哲所涉弊案。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底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11人,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提訊在押的柯文哲,並以被告身分傳喚沈慶京到庭。合議庭上午、下午分別以證人身分傳喚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謝明珠到庭釐清案情。
邱佩琳證稱,當初因友人介紹,擔任柯文哲市長期間的大陸小組委員,也是民眾黨創黨委員,她曾經手將基隆市長謝國樑的母親等人的捐款轉交給柯文哲,並向企業募款。
柯文哲在邱佩琳詰問完畢後陳述意見時表示,看到邱佩琳的偵訊筆錄,感到非常驚訝,林俊言大剌剌將鏡週刊和社長裴偉寫進筆錄,顯見司法與媒體聯手當政治打手,毫不避諱。
柯文哲說,他思考了2個原因,一是檢察官得意忘形,以為可以升官、雞犬升天,二是檢察官狂妄至極,以為民進黨可以永遠執政。
柯文哲的臉書粉絲專頁則寫道,今天重點在於裴偉拿著偵查中證物,詢問證人邱佩琳,還被記載在筆錄中,鐵證如山,但當邱佩琳第二次偵訊時主動告知檢察官此犯罪證據,檢察官竟完全無動於衷,指控檢調洩密、污染證詞、操控輿論、靠媒體指控辦案。
鏡週刊聲明表示,消息管道多元,許多新聞內容在檢調單位尚未掌握前即已出刊,證明檢調單位並無洩密給鏡週刊。鏡週刊進行報導也無須靠檢調單位提供訊息。
鏡週刊表示,裴偉與邱佩琳本是舊識,在報導出刊前協助確認消息來源真偽,確信後才出刊「柯文哲金主曝光」報導,本是負責任的媒體應進行基本、正常的查證工作,也益發突顯報導均有所本,且經合理查證。
鏡週刊聲明提到,很遺憾柯文哲為了脫免罪責,從案件開始偵辦以來,一再以檢調洩密的說法企圖影響司法運作,實不可取。鏡週刊會繼續秉持專業及毋枉毋縱精神,持續追蹤報導柯文哲所涉弊案,讓貪贓枉法之人無所遁形。
此外,針對柯文哲庭上陳述,台北地檢署沒有回應。(編輯:張銘坤、蕭博文)11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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