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張榮興兒火鍋店大戰小偷!遭控動私刑「熱湯淋手、逼簽本票」 警政署回應了

鏡報

更新於 12小時前 • 發布於 12小時前 • 鏡報 馮茵
張榮興(中)之子遭控對小偷動用私刑。資料照片

警政署長張榮興兒子在台中西區美村路開設的火鍋店,去年4月遭一名賴姓慣竊闖入,事後賴男指控遭張男持棍棒毆打、熱湯淋手,還被逼簽下百萬本票,台中地檢署依傷害、強制罪起訴張男,近日將宣判。新聞曝光後,警政署長張榮興稍早回應強調,「絕不護短、亦從未介入任何個案偵辦。」

事件發生於去年4月11日凌晨2點多,賴姓慣竊潛入火鍋店準備行竊,張男接獲保全通知後,帶著洪姓友人抵達火鍋店察看,結果被賴男指控用棍棒毆打、澆淋熱湯,造成其臉部、四肢及下體分別遭受2度與3度燙傷,還被逼迫簽下100萬本票,事後賴男被送往醫院治療燙傷,並決定到派出所提告。

台中地檢署偵查,張男聲稱是賴男被發現後試圖逃竄,才會在狹窄的廚房碰撞到鍋具釀成燙傷,中檢起初認為,賴男確實有脫免逮捕的行為,處分不起訴。案經高分署發回續查,檢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確有傷害情事,改依傷害、強制罪起訴張男、洪男。

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張、洪兩人已與賴男達成和解,賴男撤回傷害告訴,但因強制罪屬於公訴罪,張洪2人當庭認罪,辯護人向法院請求,請法官審酌兩人是因火鍋店遭竊,才會產生不當言行,且兩人素行良好,已與賴男和解,請法院處以罰金刑並宣告緩刑,此案即將宣判。

而張男也提告賴男竊盜等罪,法院考量他為未遂犯,減輕其刑,但有多次竊盜前科,素行不佳,判處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對此,警政署表示,有關報載事件是屬署長成年子女個人之行為,無涉警政公務職權。該案所涉竊盜事實,以及事後雙方之民刑事訴訟,均由相關單位依法處理,目前亦由法院繫屬審理中。

對於本案署長家屬被指控的行為,署長張榮興也表示,個人行為應自行承擔法律結果及社會責任,其態度一貫,絕不護短、亦從未介入任何個案偵辦,對於後續法院審理過程及結果,均予以配合及尊重。

加入《鏡報》官方帳號,精彩新聞不漏接

更多鏡報報導

貪保母把高級髮廊當獵場!「扮貴婦」誆愛馬仕、期貨投資 造型師慘賠千萬
地獄在人間!印尼女移工非法仲介墮胎 抖音曬「血淋淋胚胎」炫富遭收押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台灣快沒小一新生?114學年國中小學生數曝光 「這類高中」班級數10年崩跌5成

風傳媒
02

機場安檢黑洞?「護照、登機證」放籃內憑空消失 旅行社示警:1習慣超危險

鏡週刊
03

頂級月子中心…捲偷拍案!汭恩負責人現身:只是線頭而已

三立新聞網
04

愛情散場帳怎麼算?女借9.9萬給男友還送iPhone!分手後討不回

中時新聞網
05

郭哲敏求2億具保停押 喊二審不上訴、願坐牢!仍遭裁定延押

鏡新聞
06

高雄阿伯「跪50嵐店門口」苦苦哀求! 警到場聽完理由傻眼了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