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師大遭爆4師涉性騷擾 教部:學校如未依法調查將督導究責
彰師大輔導諮商系遭爆出發生多起涉嫌性騷、性侵事件,其中涉案的張姓教授已退休、黃姓教授依法解聘,另兩名王姓教授則依性平法進入調查程序,近期將召開教評會討論是否暫時予以停聘。教育部今天(5日)表示,若校方未依法受理或依規定調查處理,教育部將督導並檢討追究學校行政疏失及責任,以維護被害人權益。
《鏡週刊》日前報導,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發生性騷事件,有女校友投訴,張姓教授透過網路邀約畢業多年女學生在線上看成人片等不當行為。彰師大表示,已依性騷擾防治法受理並完成調查,送交彰化縣政府審議認定性騷擾成立,裁罰新台幣3萬元,教育部日前也核定張姓教授退休案。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彰化縣政府依性騷擾防治法裁罰張姓教授,顯未考量其權勢地位及行為影響的嚴重性;此事件已涉及因教育或訓練關係受指導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依性騷擾防治法及裁罰基準,應處6萬元以上罰鍰,此案裁罰金額偏低,有違法理,呼籲彰化縣政府重新審議。
教育部透過文字回應,經彰師大召開教評會審議張姓教授行為,針對調查報告等事實決議,尚無依法應予解聘、停聘或不續聘情形;因張師並無退撫條例所明定不予受理退休或不得申請退休情形,依法教育部應予受理其退休案。
至於張師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行為,教育部提到,經彰化縣政府審議認定性騷擾事件成立並課予裁罰,若當事人不服,可依性騷擾防治法第16條第4項規定提起訴願;若當事人有未經審認的新事實或新事證,可依法向學校或權責機關提出。
除了張姓教授,彰師大另有黃姓、王姓等3名教授涉嫌性騷擾,黃姓教授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性侵屬實,依教師法規定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其餘2名王姓教授,彰師大已在8月4日召開性平會,依校園性別事件處理小組會議決議以檢舉案進入調查程序,近期將召開教評會討論是否暫時予以停聘接受調查。
教育部表示,黃姓教授部分,校方已函報教育部核准程序中,依教師法規定,於核准解聘前應予停聘,至於另2名王姓教授,校方將盡速召開性平會討論此案受理及後續調查;若校方未依法受理或未依規定調查處理,教育部將督導並追究該校行政疏失及責任,以維護被害人權益。
責任主編:于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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