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期間「偷勤」喝花酒 雲林消防分隊長遭記過調職
49 觀看次數7月底的時候,雲嘉南地區豪雨不斷,海線許多地方都出現積水的災情,雲林縣1名消防分隊長,應該要堅守崗位、隨時待命出勤救援,但他卻在上班時間接受朋友的邀約,前往有女陪侍的小吃部喝花酒,身上甚至還穿著有消防字樣與圖案的T恤,嚴重影響勤務紀律與社 會 觀感,消防局查證屬實,祭出懲處,立刻將他記過調職。
2名女子在小吃部的包廂裡陪著黑衣男子唱歌喝酒,黑衣男子越唱越開心,左手拿著麥克風,右手摟著身穿白色短裙洋裝的女子,身上的T恤印著「火消」2個字,不但身分暴露是雲林消防分隊長,還被查出他是在上班時間,跑出去喝花酒。
雲林縣消防局勤務中心主任劉采鑫說:「涉足不正當場所飲酒,立即啟動內部調查,經查證後屬實。」這名消防分隊長,這個月1日從台西分隊調到東勢分隊,交接布達典禮,穿著正式服裝接受長官隊員與地方人士的祝賀,消防局還在臉書貼文,強調這名分隊長學經歷與實務經驗豐富,曾經到美國受訓,而且還是消防署石化火災的搶救教官,表現優異,連縣長張麗善都來按個讚。
但勤務時間接受朋友的邀約,擅離職守還去有女陪侍的小吃部,消防局21日接獲檢舉,祭出懲處,雲林縣消防局勤務中心主任劉采鑫說:「損及機關形象,蔡姓分隊長調任非主管職務,並依相關規定,予以記過處分。」這名分隊長喝花酒的時間點,還被爆料是7月底中央氣象署針對雲嘉南地區,發布豪雨特報的時候,當時海線低窪地區出現不少積水的情況,許多第一線救災單位都隨時待命出發救援,但分隊長違反勤務紀律,影響社會觀感以及民眾的信賴,這杯酒讓他付出不小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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