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時限下架涉詐廣告 Meta遭罰250萬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數位發展部今(21)日表示,日前通報Meta旗下的Facebook平台,有涉及詐騙的廣告,但Meta未依法於通知後24小時內下架,數發部因此依法開罰250萬元,並要求 Meta 於30日內改正。
數發部說明,臺北市政府於6月18日、7月14日移送Meta涉及違法案件共計1763則,依案件類型分為:未依「詐防條例」於24小時內下架77則、未提供委託刊播者等資訊1686則。數發部在接獲通報後啟動調查作業,確認通報的涉詐廣告均已下架。
數發部依法定程序要求Meta陳述意見,並邀集高檢署、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和北市府等相關單位與會討論。調查發現,Meta雖已配合將北市府所提供的95%詐騙廣告下架,但由於本次北市府提供的通報案件不是電子檔案,而是紙本資料,Meta在處理紙本通報的速度緩慢,所以仍有5%案件未能於24小時內下架。
綜合考量違規情事,數發部依「詐防條例」裁罰250萬元,並要求Meta 於30日內改正。數發部強調,秉持依法行政立場,督促業者落實法遵,除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外,為加速處理流程,數發部將協助各地方政府與4大平台業者建立電子送達約定,未來透過數發部建置的「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以電子通知,即時下架涉詐廣告,降低民眾接觸涉詐廣告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