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總建言 警示戶解凍簡化
金融總會最新公布《2025年金融建言白皮書》,其中一項與民眾權益最有關的重點,就是建議簡化「第二層以上警示帳戶」的解控程序,希望減少民眾、政府和銀行三方的麻煩,讓誤被凍結帳戶的人能更快恢復正常使用,此案為金融研訓院的最新提案。
所謂「警示帳戶」,根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是指警方或檢方在偵辦刑案時,為防止資金外流,要求銀行先凍結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通常代表該帳戶可能跟詐騙、洗錢等案件有關。
目前警示帳戶分為兩種:第一層帳戶是詐騙受害者直接匯款過去的帳戶;第二層以上帳戶則是收到這筆錢後又轉出去的帳戶。
金融研訓院指出,近年來第二層警示帳戶的數量暴增,主要是基層警方為了防堵詐騙金流而積極通報,但也因此讓許多並未涉案的民眾被「連坐」,帳戶遭凍結,連轉帳或申辦信用卡都受影響。根據現行規定,警示帳戶要解除,只有兩個途徑:一是等原通報機關主動解除;二是等兩年期滿自動解除。民眾若想提前解控,必須親自跑一趟警察機關提出申請,整個流程不但費時費力,還常讓人一頭霧水。
金融研訓院建議,主管機關應與警政署協調,未來若警方確認民眾確實沒有涉及詐騙案件並同意解除時,應一併解除所有跟該筆金流相關的第二層、第三層甚至第四層帳戶,並附上理由說明,好讓銀行能更快辦理,不必讓無辜民眾長期受凍結之苦。
舉例來說,若警方查到一個詐騙帳戶(第一層)轉帳給A先生的帳戶(第二層),A先生又把錢轉給B、C、D(第三層),再往外流到E、F、G(第四層)。若警方後來確認A先生並未涉案並同意解除警示,那B到G這些後續帳戶也應一併解除,避免層層誤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