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氣工墜樓亡 新房「借道運屍」變凶宅?律師:房價跌可求償
3日下午,台中市北區一處新建大樓驚傳工安意外,一名冷氣工人在18樓安裝時不慎失足,從高處墜落,當場殞命,遺體重摔在2樓住戶的露臺上。這戶2樓住戶才剛交屋約半年,面臨新房變「命案現場」的衝擊。禮儀社還必須透過該住戶家中「借道運屍」。
這起致命的工安意外發生在3日下午2點左右,地點位於台中市北區一棟新建大樓。一名18樓的屋主在交屋後,請來54歲的楊姓工人安裝冷氣。楊男在18樓進行高空作業時,疑似因失足不慎,從高處墜落,重摔在該棟大樓2樓住戶的露臺上。
目擊民眾報案後,警消人員趕到現場,但楊姓工人已明顯死亡。警方隨即封鎖現場,針對詳細事發過程進行調查。
由於高樓安裝冷氣屬於高空危險作業,按照規定必須要有安全帽、安全帶及兩條防墜繩等配備。警方及勞檢單位將深入調查楊姓工人是否配戴了所有安全裝備,並釐清屋主在僱用私人工人進行高空作業時,是否符合相關的安全要求。
這起意外讓剛交屋約半年的2樓住戶面臨心理衝擊,也引發了房地產上「凶宅」認定的問題。觀晰法律事務所副所長林柏宏對此做出專業解釋,以內政部解釋函,凶宅是指「賣方產權持有期間」,於建築改良物的「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及附隨建物),曾發生凶殺或輕生而死亡的事實。
林柏宏指出,若依內政部解釋,遺體陳屍公共區域,2樓住戶的房屋將不會被列為凶宅。不過,林柏宏也提醒,實務上曾有屋主因開放住家「借道運屍」,未在買賣契約登記而遭法院判定為凶宅的案例。
林柏宏表示,若不幸被認定為凶宅,房價約為正常房價的8折。2樓住戶可整理折損房價的資料,向死者楊男的繼承人求償,同時18樓的屋主也有連帶責任,可一併求償。
林柏宏說明,若墜樓者處於生死不明、仍需急救情況下,住戶不得拒絕借道搬運傷者,否則恐有法律責任。但若墜樓者已明顯死亡,想從住戶專有部分借道運送,則必須經過住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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