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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柯文哲維持7千萬交保 北檢「這原因」確定不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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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 上報快訊/李唯甄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本月二度交保,北檢決定不再提抗告。(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弊案,遭羈押近1年後,柯文哲終於在9月8日以7000萬元交保,但台北地檢署隔天隨即提起抗告,由高院裁定撤銷發回更裁。北院9月15日再度傳喚柯文哲進行延押訊問,最終維持以相同金額具保停押;時隔9天,北檢今(24日)正式聲明將不再提抗告,尊重法院裁定。

柯文哲與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遭羈押近1年,2人日前分別以7000萬元與3000萬元交保,但北檢隔天提起抗告,經高院合議庭評議後,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北院更裁。北院15日再度召開羈押庭,對柯文哲、應曉薇進行延押訊問,經評議後,仍裁定2人維持原交保條件,並均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且須接受科技監控。

北檢今天指出,檢察官基於「促進訴訟」立場,聚焦於審判核心的法律主張及辯論,因此尊重法院裁定,不予抗告。

北院合議庭日前說明,本案密集開庭進行證人交互詰問,就與柯文哲、應曉薇涉犯貪汙部分的待證事實、密切相關的重要證人均已陸續詰問完畢,另就公益侵占的相關證人也已進行詰問,並已盡速就卷內爭執的重要證據進行調查審理。此外,就柯、應2人籌措保金的狀況,認為維持前次具保金額,即可對被告形成足夠的心理壓力及拘束力。

至於不得接觸證人命令,合議庭認為,由於起訴書證據清單所列的證人數量甚多,若一概禁止與起訴書所列全部證人接觸,恐過度限制被告一般行為自由,因此最終裁定明訂,2人除開庭必要行為外,不得與共同被告及後續仍需交互詰問的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舉;至於其他列入證據清單的證人,則禁止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責任編輯: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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