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萬元就被賣給鄰居 有這款父母太淒慘!兒女大反擊成功
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均化名)被一對兒女指控,他們自出生皆由祖父母照顧,老大出生時,父親約18歲但沒住家裡,僅有缺錢時才會回來跟祖父母討錢。甚至老二出生後,父親竟偷偷將她以5萬元賣給鄰居,祖父知道後四處籌錢,向鄰居懇求才將她帶回。不滿父母親未盡扶養照顧責任,憤而訴請免除他們的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一對兒女控訴,母親生下他們後與父親離婚,在成年前均未見過生母。祖父辭世後,祖母僅能做家庭代工維持生計,並擔任主要照顧者。不料,父親竟不顧家中經濟條件返家偷錢,害他們長期未繳納健保費用,生病時不能看醫生只能買成藥,常無法負擔學費及營養午餐,童年過得十分煎熬。
在老二8歲時,他們搬到叔叔家居住,但因家庭結構不緊密,並未發揮家庭應有功能,老大國中一年級時因犯錯遭法院判命接受感化教育,於感化教育結束後便借宿友人家中,而老二國中二年級時,就離家與男性友人同居。他們均未完成國中學業便踏入社會、自食其力。
阿國表示,他的名下並無財產,2017年底發生車禍,出院後被安置在護理之家,直到2019年初與肇事者達成和解,但他每月需負擔機構費用約4萬多元,雖有補助約1萬8700元,但近期肇事者並未依和解條件履行賠償。而阿國與小萱也都表示,對於一對兒女主張之事實,他們也均無意見,確實都沒善盡扶養義務。
法官考量,阿國現年53歲,發生車禍導致頸椎骨折脫位並脊髓損傷、雙下肢癱瘓之重傷害,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最近1個年度無所得,名下財產僅有1輛無殘值的車,財產總額為零元。而小萱現年51歲,最近1個年度所得僅有3418元,名下2筆無殘值的車輛,財產總額為零元。勘認2人已不能維持生計,有受扶養之必要。
祖母到庭證稱,阿國婚後雖有工作,但沒有拿錢回家,且沉迷賭博,甚或跑回家偷錢。而小萱無工作但也沒照顧孩子。自2人離婚後,她未曾看過小萱。孩子出生以來的奶粉、尿布等費用均由她支出,他們自國中畢業後就出外工作、自食其力。
法官審酌,阿國與小萱是2個孩子的父母,在他們成年前,正值壯年而有工作能力,應有正常收入,依法自應負扶養義務,卻自他們出生後就棄之不顧,且對他們漠不關心,彼此早已視同陌路,情感疏離,毫無親情可言。
法官認,阿國與小萱在他們成長過程中,均無正當理由而未盡扶養義務,且核屬情節重大,如仍要求2個孩子負擔扶養之責,明顯有失公平。日前依法宣判,2個孩子聲請免除他們對父母之扶養義務,為有理由,應允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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