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手禮別亂帶!防檢署列入境「違禁品清單」 最高可罰100萬
出國掃貨零食、小點心送人一不小心可能直接踩雷,防檢署提醒,有7大類物品其實不能帶回台灣,違規最高可罰100萬元,像是最常被誤帶的肉類製品,就算是真空包裝也不行;而看似無害的布丁,雖然可入境,卻可能被當成液體,能否隨身還得看機場安檢判定。民眾出國買伴手禮前,真的要多看多當心!
飛機餐水果遭禁 入境「7大禁帶物」曝光
不少看似日常的食品,其實都不能帶回台灣,像是未完全熟成的蛋類(溏心蛋、溫泉蛋)、各類生鮮水果,甚至連飛機餐附的水果也不能攜帶入境;另外含肉三明治、飯糰、麵包,以及雞肉零食、蛋白棒等,也全都在禁止名單內。
防檢署整理出7大類禁止攜帶物品,包括禽畜肉製品、活體動物、蛋與生乳、含動物成分寵物食品、生鮮蔬果與植物、土壤與昆蟲,以及動植物用藥品。不論是隨身攜帶,或透過郵寄、快遞寄回台灣,都屬違規。
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若違規攜帶肉製品入境,將面臨1萬至100萬元罰鍰;若來自非洲豬瘟疫區,首次違規就直接開罰20萬元,再犯最高可達100萬元。
防檢署也提醒,許多餅乾、糕餅看似甜點,其實內含肉類,例如綜合餡餅禮盒中部分口味可能含肉,一不注意就可能踩雷。
泡麵入高風險品項 只要「有肉」都不行
另外,旅客最常詢問的「泡麵」也是高風險品項。若為單純沖泡即食產品通常可攜帶,但若內含香腸、雞爪等肉類配料,就屬禁止輸入。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真空包裝、已煮熟的肉類製品,也一律不得帶入境。若不確定是否可攜帶,建議入境前主動向「動植物檢疫櫃檯」申報,以免受罰。
至於加工食品,多數原則上可攜帶,例如布丁、生乳捲等乳製甜點;但若含有新鮮水果,仍建議現場確認。此外,布丁也可能被視為液體,是否能隨身攜帶需依機場安檢規定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