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是國定假日出勤權益一次看!工資照給+加班費
端午節當天出勤,雇主必須依法加倍給薪。(圖/勞動部提供)
端午連假來啦!5月31日是國定假日,勞動部貼心提醒:如果這天剛好是你原本的工作日,老闆要讓你放假、薪水也要照給!那如果你同意在端午節當天出勤呢?別擔心,根據《勞基法》第37條規定,雇主必須依法加倍給薪,也就是「雙倍薪水」。另外,如果端午節剛好落在你的例假日或休息日上,老闆也不能少你一份假,他必須另外安排補假給你,讓你該放的假一秒都不會少。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今年端午節為星期六,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國定假日適逢勞工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補假當天性質即為國定假日,若勞雇雙方約定於114年5月30日補假,會形成3天連假。假設月薪為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其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一、5月30日(星期五):
性質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試算:150元×8小時=1,200元。
二、5月31日(星期六):
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試算:150元×2小時×4/3+150元×6小時×5/3=1,900元。
三、6月1日(星期日):
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勞動部提醒,由於各事業單位之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亦有所不同,個案上仍有差異,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之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
勞動部指出,企業如欲調整「國定假日與工作日」互換,雖可與員工協商辦理,但這屬於個別勞工勞動條件的變更,因此必須取得每位勞工的「個別同意」,不可一概而論。
此外,即便勞資雙方達成調假共識,簡而言之,調假必須符合以下三大原則:個人同意不可少、調整日期要說明清楚、休假天數不能打折。這樣的調整方式才算合法,也才能保障勞工的基本權益。
1111人力銀行策略長劉政宏表示,端午節連假將至,建議企業在人力調度與出勤安排上應提早規劃,並充分與勞工溝通協調,依法處理假日出勤與補休安排,避免衍生勞資爭議。他也提醒勞工朋友,若在端午節當天被安排出勤,應主動了解自身權益,確保依法獲得加倍工資或補休,保護自身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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