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坵海軍陸戰隊上士墜坑洞腰椎骨折 海軍司令部確定要賠235萬元
海軍陸戰隊蘇姓上士4年前任職金門烏坵時,為丟棄營區垃圾及廢土,行經庫房旁的坑道,因坑道上方有一僅覆蓋鏽蝕鐵板的孔洞,且遭泥土覆蓋,蘇不察而墜落近1層樓高,蘇因腰椎第一節壓迫性骨折,需接受骨泥灌注手術,他提國家賠償訴訟,最高法院判海軍司令部應賠償235萬5512元,全案確定。
蘇2020年9月16日至2021年4月16日間,任職金門烏坵守備大隊支援區隊保修分隊副分隊長,2021年3月2日他在整理營區內光化庫房,為丟棄垃圾、廢土,卻摔落孔洞,他設法爬出坑道後打電話求援,但腰痛數日都好不了。
同年3月11日,蘇搭船返回台灣,就醫才發現腰椎骨折,他認為烏坵營區坑道上的孔洞未修補,也沒設置警告標誌,海軍司令部管理欠當,因此求償包括精神慰撫金120萬在內,共計253萬餘元。
海軍司令部表示,蘇墜下的孔洞深度至少2.5公尺,洞口緊鄰坑道牆,若不慎自孔洞跌落,四肢或身上難免與坑道牆、底摩擦而有損傷痕跡或沾染塵土,但據烏坵守備大隊醫務所上士陳報,救護車抵達現場時,只見蘇獨自坐在庫房外樓梯口,除自述腰痛外,身上無外傷或異常,僅有臀部衣物有塵土。
海軍司令部認為現場沒有監視器,也沒人目睹,而蘇在2010年至2021年間多次因腰背疼痛上醫務所,可見他長期有腰痛的毛病,他是否因跌落孔洞而受傷,令人懷疑。
此外,孔洞與部隊內的垃圾場位置相反,附近也無設置垃圾桶或子母車,光化庫房附近草叢高度約4、50公分,蘇行經非供人行走的草叢時,未提高警覺,自身也有過失。
一審認為蘇的行走路線未必不是「正常路徑」,烏坵營區設施由海軍司令部管理,司令部有維護安全責任,蘇執行勤務時踩空跌落,自身並無過失,審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等情後,判海軍司令部須賠償111萬8198元。
蘇和海軍司令部皆上訴,二審審酌蘇勞動能力減損比例介於17%至21%,事故發生前每月薪資7萬2990元,認為海軍司令部總共應賠償235萬5512元。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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