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健保資料退出學研使用 健保署即起開放民眾申請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為了落實個人資料自主權,健保署今(12日)宣布,依據2022年憲法法庭憲判字第13號判決,即日起受理民眾申請停止自己的健保資料作為學術研究等目的外使用,會於收到申請資料隔日起30天內完成核准及註記程序。
憲法法庭於2022年8月12日做出憲判字第13號判決指出,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健保資料庫供公務機關或學術機關統計或研究合憲,但欠缺個資監督機制及當事人請求停止使用規定,判定違憲,應於3年內修法。
行政院會於今年5月通過「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明定民眾具有退出權等規範,但目前立法院審議尚未完成立法,卻又已屆憲法法庭判決的3年期限,因此健保署先參考相關法案立法重點先行公告「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研究利用與停止利用申請作業及管理要點」,以保障民眾申請停止資料目的外利用權益的作業依據。
健保署企劃組組長游慧真表示,民眾即日起可於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臨櫃申請或於健保快易通APP/我的專區線上申請不提供自己的健保資料作為學術研究使用,健保署將於收到申請資料隔日起30天內完成核准及註記程序。若於每月1日至15日間申請,當月20日生效,每月16日至當月底間申請則是次月5日生效。
游慧真說明,目前可申請健保資料進行學術研究的單位,包含政府機關(構)、行政法人、醫療機構、學術研究機構、大學,或受政府機關委託的法人、機構等。過往學研單位運用健保資料在學術研究、公共衛生及政策評估等多方面,於國內外期刊發表逾9千餘篇論文,並培育許多博碩士學子取得學位。
游慧真強調,為確保資料利用的安全性與個資隱密,健保資料僅以提供促進學術研究及公共利益目的為限,並且採取應通過研究倫理委員會(IRB)及主管機關審查;須在指定地點、獨立資料儲存及運算機台操作;個人資料經去識別化處理;稀少個案資料不開放使用;僅可攜出統計結果,不得擅自攜出未經審查同意之資料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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