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毛畯珅」圍棋老師拍12童判22年 二審今辯結仍不認性剝削
有加重強制猥褻前科的李慶彥,在土城開設圍棋教室,教室內裝設監視器,卻拍下「一對一」猥褻男女學童的影片,直到一名受害者向家長反映下體遭老師觸摸,東窗事發,新北方法院依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等64條罪判李22年徒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辯論終結,李仍否認特意拍攝,審判長諭知8月7日宣判。
李慶彥過去就有加重強制猥褻的紀錄,法院判刑確定後,2014年6月5日執行完畢。李在新北市土城區私設圍棋教室,標榜「家庭式教學」,也就是「在老師家上課」。
李落網時先是說裝監視器是為了「看學生的狀況」,但第二次警詢時改口裝監視器是為了拍攝上課內容,否認是要拍被害人。檢方調查,從2021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共有12名學童受害,學生當時的年紀最小才5歲,稍長的不過10歲,李多是將手伸進學童褲子撫摸生殖器,或是隔著褲子觸摸、親吻。
新北地院認為,一般人裝監視器是為了側錄環境有無危險,若沒有特殊情況,不會將監視器檔案拷貝留存,而是讓新錄影資料覆蓋舊檔案循環使用監視器記憶卡。但李慶彥錄像時間長達3年多,錄影檔案多、資料龐大,資料沒刪除且另儲於電腦,新北地院認定他裝監視器的目的就是要拍攝、保留性影像。
因監視器角度固定,李慶彥為了拍清楚,常將孩童拉到監視器鏡頭前,或是讓孩童的正臉面對鏡頭,新北地院認為他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罪名。
一審審理期間,李與2名學童的家長調解成立,但未獲其餘10名被害人原諒,且已調解成立部分,也僅各賠付部分款項後即不再賠償。新北地院批李不知悔改,且被害人才5至10歲,他卻為了自己的私慾強制猥褻或性騷擾,且不認犯兒少性剝削條例第36條第3項罪名,難認悔悟,64項犯罪刑度加總共571年1月徒刑,應執行22年。
高院今在審理前,仍排了調解程序,言詞辯論時,李慶彥依舊只承認裝設監視器和撫摸兒童,否認迫使孩童被拍攝性影像的指控;雖然他一審遭重判22年,被害家屬仍無法原諒。
李慶彥案被形容為「毛畯珅翻版」,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因性侵、偷拍6名女童,最高法院判28年8月徒刑定讞;台北地檢署另查出毛涉侵犯39名幼童,以及在公共場所涉偷拍未成年性影像306次,依法起訴,台北地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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