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澄清:未規定公投發表會代表人媒體聯訪時間
【本文由中選會提供】
有關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於臺視舉辦第4場意見發表會,媒體報導中選會規定代表人媒體聯訪時間,中選會表示,發表會為現場直播,為確保流程順利,會於發表會前函請正、反方代表人及主持人於開播前60分鐘抵達製播電視台,進行梳化及彩排,但並未就正、反方代表人接受媒體聯訪的時間作出規定。此外,也有媒體報導,代表人於發表會前受訪會擋到主委,因此改成發表會後受訪,中選會表示係純屬誤會。
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於114年8月23日舉行投票,為了讓正反雙方意見充分表達,中選會於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舉辦5場發表會,使民眾可以在獲得充分資訊再審慎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