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導遊脅迫「付錢才放行」 台63旅客險遭非法扣留
一群台中保險公司員工在朋友介紹下前往越南峴港旅遊,卻因團費疑似未繳清而陷入險境,差點遭越南地接社扣留。這場涉及63人、分為兩團的旅遊,因地接社控訴只收到2成團費,導致第一團旅客被要求付現金才能離開,第二團甚至被威脅將不讓他們通過海關。在台灣駐外辦事處緊急協調下,所有旅客才順利返台。調查顯示,承辦的旅行社竟是登記在泰國而非台灣,涉嫌非法招攬旅客,最高可能面臨200萬元罰款。
這起事件發生在台中某保險公司員工組團前往越南峴港旅遊期間。共有63名旅客分成兩團,分別於8月8日和9日出發,進行4天3夜的行程。旅客們原本在竹籃船上歡笑,完全沒想到這趟快樂的旅程會變成一場驚魂記。
問題發生在8月12日第一團準備回國時,越南地接社突然扣留團員,要求每人支付600元現金才肯放行。由於團員身上沒有足夠現金,經過多次聯絡旅行社負責人後,對方才轉帳解決。得知這一消息後,第二團旅客感到恐慌,決定半夜自行叫車前往機場避險。
到達機場後,情況更加緊張。越南導遊威脅第二團旅客,聲稱若每人不支付2萬元,就會讓海關阻止他們離境。幸好在台灣駐外辦事處的協助下,所有旅客最終順利返台。
越南地接社表示,這場糾紛的根本原因是團費問題。他們聲稱只收到應付團費的2成,還有約50萬元款項未收到。更令人意外的是,旅客們在此時才發現,他們委託的旅行社根本沒有在台灣登記,而是登記在泰國,疑似非法招攬旅客。
一位受害旅客表示,他們原以為是台灣人經營的旅行社應該有合法登記,即使公司在泰國,台灣也應該有分公司,所以當初並未多加考慮。
對此,旅行社負責人澄清表示自己並未非法招攬,是旅客主動接洽,且地接社的團費本來就是分期支付。觀光署則指出,非台灣合法旅行社已涉及非法經營旅行業務,可依發展觀光條例處以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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