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長兒火鍋店遭竊 他反控遭潑熱湯又被毆
台中市西區美村路一家火鍋店,於2025年4月發生竊案。賴姓慣竊持拿取暗櫃鑰匙侵入行竊,遭警政署長張榮興之子及友人當場逮個正著。賴男近日因竊盜未遂遭判刑4月,反控張男等人持棍毆打、以熱湯燙手並逼簽百萬本票。台中地檢署續查後依傷害、強制罪起訴張男等人,目前雙方已就傷害部分和解,強制罪部分張、洪認罪,請求處以罰金刑並諭知緩刑。
深夜潛入羊肉店搜刮財物 賊星發動因老闆返店功敗垂成
判決書指出,賴姓慣竊於2025年4月11日凌晨2時許,行經台中市西區美村路1段的火鍋店。賴男熟練地從店門口暗櫃尋獲大門鑰匙後潛入搜刮。不料,張姓負責人因接獲保全系統警報,隨即與友人趕回店內。賴男見狀隨即騎乘機車逃逸,後經警方循線逮捕。台中地院考量賴男有多次竊盜前科,依竊盜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
案外案驚爆!小偷反控遭虐 臉部及私密處2至3度燙傷
隨著竊盜案判決出爐,該案背後的「私刑爭議」也隨之曝光。據了解,火鍋店負責人為現任警政署長張榮興之子。賴男指控,案發當時他被張男與友人洪男當場撞見後,並非如判決書所述「隨即逃逸」,而是遭到兩人合力壓制。賴男控訴,洪男徒手毆打他,張男則持球棒施暴,甚至在廚房以熱湯燙傷他的雙手,造成手腳、臉部及下體有2度、3度大面積燙傷,並被迫簽下100萬元本票。
檢方兩度偵辦反轉 起訴強制罪:限制自由逾1小時
本案最初經台中地檢署偵查,張男辯稱賴男是在狹窄廚房竄逃時自行碰撞鍋具受傷,檢方一度予以不起訴處分。然而經台中高分檢發回續查後,檢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張、洪兩人待在店內逾1小時才讓賴男離去,且賴男驗傷結果顯示燒燙傷面積巨大。檢方最終推翻原判,改依傷害、強制罪嫌起訴兩人。
法院開庭張男改口認罪 辯護人請求緩刑:因遭竊一時氣憤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台中地院近期開庭審理這起傷害與強制案。由於張男及洪男已與賴男達成和解,賴男撤回傷害告訴,此部分公訴不受理;但「強制罪」屬公訴罪,兩人當庭改口認罪。張男的辯護人請求法院審酌,張男是因為火鍋店遭竊、財產受威脅才一時情緒失控,且其平日素行良好並已達成和解,希望能處以罰金刑並諭知緩刑。全案將於近期正式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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