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公務車爭議 北檢簽結李俊俋等7人「查無不法」理由曝光
去年政壇曾傳出一波官員疑似濫用公務車的爭議,多名官員遭跟拍揭露相關情形。其中時任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也因此辭去職務。台北地檢署歷經約半年調查後認定,李俊俋與監察委員王榮璋、田秋堇、林裕容及蘇麗瓊等5人,皆依規定自行負擔油料等相關費用;至於高鐵公司董事長史哲及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則分別是在下班途中順道前往推拿與購買晚餐,屬於附隨工作的合理生活行為。檢方因此認定全案並無不法情事,於今天(20日)將7名官員簽結處理。
多人被爆不當使用公務車 北檢認無涉犯罪均簽結
2025年6月間,多名官員被爆疑似不當使用公務車。其中,李俊俋遭指以公務車載送愛犬前往寵物美容沙龍,甚至將公務車當作取餐工具領取外送餐點;林郁容則被質疑曾搭乘公務車前往桃園機場接送子女。另有王榮璋被指搭公務車外出理髮,蘇麗瓊則被爆以公務車前往牙科診所看診。
此外,也有民代質疑田秋堇未填寫派車單便搭乘公務車前往台北轉運站;現任高鐵董事長史哲則被爆曾搭公務車前往推拿;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則被指在返家途中先以公務車購買晚餐後再回家。
北檢調查指出,監察院2025年度預算中,原編列於一般行政業務費項下的車輛油料費、車輛維護費、通行費及短程洽公車資等相關支出,已遭立法院三讀決議全數刪除。因此自2025年2月1日起,監察院副院長、監察委員、秘書長及副秘書長若需調派公務車,所產生的相關費用須由用車人自行負擔。
用車行為妥適? 檢:屬監察委員自律及內部規範
另根據監察院政風室提供的相關文件,包括秘書處公務車調派需求回條、電子發票憑證、保險單據及ETC繳費明細等資料,檢方認定可證明李俊俋等5名監察院官員均已依規定支付相關費用,因此難以認定其主觀上具有不法犯意,也未造成監察院財產損失。至於相關用車行為是否妥適,檢方認為屬於監察委員自律及內部規範範疇。
針對史哲,檢方表示,其因腳部不適,在下班途中基於便利考量,搭乘公務車順道前往診所進行推拿治療並領取藥物後即返回住處,整體行程時間相近且路程差距不大。依一般生活經驗及《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屬於下班途中順路行為,難以認定史哲主觀上具有不法所有或背信的犯意。
另一方面,李進勇則是在下班後順道前往餐廳購買晚餐後再返回住處,行程並未脫離一般上下班的合理生活範圍。檢方認定,此舉屬於附隨工作的必要生活行為,並非純粹的私人用途,因此與圖利或背信等犯罪構成無涉。(責任編輯: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