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災14年 食藥署預告取消日輸臺食品逐批查驗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衛福部今(1)日指出,政府在優先確保食安、維護國民健康的前提下,參考及接軌世界多國管理,依科學證據與國際標準,評估日本食品應回歸正常管理措施。食藥署已於8月29日預告,未來所有日本進口產品改用《食安法》一般邊境管理,以抽樣方式檢驗,確保食品安全。
日本福島核災發生至今已14年,臺灣依現行法規要求檢附產地證明與輻射檢測,且須逐批查驗。食藥署8月29日預告,將廢止日本輸臺食品逐批查驗相關條文,未來日本產品入境將依一般流程辦理,但仍會依《食安法》風險管控機制,抽樣檢驗是否有輻射污染。
國際上原有53個國家或地區對日本食品採取管制措施,已有49個國家或地區完全解除管制措施,包括法屬玻里尼西亞在去年解除管制措施,目前僅剩中國大陸(含香港、澳門)、韓國、俄羅斯及臺灣,仍對部分或全部產品停止輸入或要求提供輻射或(及)產地證明。
衛福部說,我國已參考國際相對嚴格的標準做為我國的食品輻射容許量標準,另於民國111年2月21日及113年9月25日,陸續調整日本食品管制措施。111年2月21日至114年7月31日期間,對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5縣共檢驗2萬1717批,14年來在邊境檢驗26.3萬餘批次,檢測結果均符合我國標準及日本標準,不合格率為零。依據我國對日本食品的風險評估結果,額外輻射曝露所產生的風險也為可忽略。
衛福部已預告廢止「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即禁止進口之規定)草案,回歸源頭管理及邊境管制,即由日本政府就其限制流通的食品品項,由日本進行管制,並由我國主管機關於邊境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持續依據風險管控機制,抽樣檢驗輻射,確保食品安全。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的預告期間,民眾若對預告廢除規定內容有任何意見,可在預告發布後60天內,至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或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