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購棉花棒遭警登門逮捕 食藥署:輸入過量醫材意圖販售恐遭移送
多家媒體報導,一名陳姓女子在淘寶網購,以新台幣480元購買20包棉花棒,後續產品被認定是不得在網路上販售的醫療器材,在海關被銷毀,但警方卻在2年後上門逮捕她。衛福部食藥署指出,醫用棉花棒民眾可購買自用的數量需在200支以內,且以每半年一次為限,若超過此標準,須提出專案申請,如違法輸入且意圖販賣者,恐被移送檢調調查。
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組長錢嘉宏表示,對媒體報導案件實際案情並不清楚,故無法評論,但民眾因輸入醫材被移送檢調,可能原因包括涉及刑事案件,例如違反海關走私相關法規,在醫療器材法規範中,民眾如輸入過量醫材,販售意圖明顯,也會被移送檢調,且罰則較重,可依醫材法第62條,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民眾可依規定購入200支專供自用的醫用棉花棒,採便捷通關方式輸入,頻率為每半年一次,可不必向食藥署申請專案核准,但若進口供個人使用的醫用棉花棒數量超過2百支,則應備齊資料並繳納規費,像食藥署提出專案申請,且申請數量以6個月用量為限。錢嘉宏說,依醫療器材法規定,未經核准而製造、輸入醫療器材,可處6萬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本案民眾是在網路購買醫用棉花棒,錢嘉宏說,用於塗抹藥品、吸收傷口分泌物的棉花棒,屬第一級醫療器材,依規定可於網路販售,但販售業者必須是販賣醫療器材商或藥局,且產品必須於國內領有醫療器材許可證,並在網頁中刊載醫療器材品名、許可證字號等資訊,食藥署已加強網路巡查,如發現違規販售醫療器材者,將依法辦理,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
根據食藥署「醫療器材檢查暨查獲違法統計」,去年檢查2萬6841家醫材販賣業者,共揪出2174件違規,在網路販售者共檢查6611家,違法家數達1591家,為所有販售通路之最高,違法案件中,以「無照醫療器材商」為最高,達1392件。網路販售醫材違規者,被行政處分件數為770件,移送法辦者達21件,屬各醫材販賣通路中,被處分最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