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尉偷帶手機進入成功艦戰情室 被同袍抓包記1大過恐丟工作
在海軍成功級巡防艦服役的謝姓上尉,因攜帶智慧型手機進入艦上戰情室,被懲處記大過,打行政官司求翻案,認為同仁證詞可疑,盼還她清白,但高高行審理後,認定同袍證詞可信,且謝姓上尉也坦承攜帶手機進入戰情室,部隊懲處有理,駁回謝姓上尉起訴。
在成功級巡防艦擔任補給長的謝姓上尉,2023年12月31日上午,隨艦出港執行戰備偵巡勤務,隔年1月3日上午,她進入艦上戰情室(禁制區)被發現夾帶智慧型手機入內,其他同袍見她拿出使用,當場向上舉報。
部隊開會審理後,依據戰情室內監視器畫面及證人證詞,認定謝姓上尉違規使用智慧型手機,開會決議懲處1大過處分;謝姓上尉不服,提訴願也被駁回,最後提行政訴訟爭取權益。
高高行審理時,謝姓上尉主張,當時她正辦理跨年度財務及年底年初辦餉和年終作業,急於全艦薪餉及財務入帳,因此才到戰情室撥打衛星電話聯繫主計科預財官,打完電話就離開,並未將手機帶進戰情室,相關同袍證詞可疑及單位查證不實,盼還她清白。
但高高行依據艦上多名同袍指證,認定謝姓上尉當時確有攜帶手機進入禁制區,且戰情室入口處都有張貼禁用手機標語及設置手機保管櫃,謝服役逾13年,不可能不知情,軍方處分記1大過並無不當,駁回她起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