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悲劇一再上演 哪項措施能真正防止再犯?
受害者的命運該由誰守護?新北土城街頭,一場駭人的命案震驚社會,一名家暴加害人不滿法院核發保護令,竟痛下殺手,當街奪走妻子與小姨子的性命。血淋淋的現場,不只撕裂了一個家庭,也凸顯目前家暴防制體系尚需檢討,並給予更妥善的加固。
從法律條文到實際執行,受害者等待的往往不只是一紙保護令,而是真正能防止加害人再犯的機制。電子腳鐐、即時通報、加重刑責、高風險名單追蹤……這些看似可行的措施,哪一項才是真正能落實、能救命的關鍵解方?你怎麼看?
LINE TODAY在首頁進行「你認為哪些措施,能有效抑制家暴加害人再犯?」網路投票,截至7月10日中午12時有超過3.9萬名網友參與,選擇「強制加害人配戴電子腳鐐,進行即時定位監控」佔27.1%、選擇「建立即時通報系統,受害人可馬上接收警示訊息」佔19.69%、選擇「提高違反保護令的刑罰與處罰力度」佔18.25%、選擇「設立家暴高風險加害人名單,強化追蹤管理」佔9.73%、選擇「保護令結束後,應持續追蹤並評估加害人風險」佔7.41%、選擇「強制加害人接受心理輔導與行為矯治」佔6.01%、選擇「提高社會大眾對家暴的認知與教育」佔4.54%、選擇「加強警方巡邏及家訪頻率」佔4.3%。
不少網友直接點出自身經驗,控訴保護令根本沒有實質作用。有一名網友寫道:「我家就是家暴家庭,3月才拿到保護令,4月對方就違反規定,警察來了還說『你沒受傷,別鬧了』,然後叫我走。」也有人無奈表示:「小孩都被嚇哭了,法官還說沒錄到動手就不算,這種法律我真的呵呵。」這一派網友對制度幾乎已經不抱希望,覺得被害者永遠只能自己逃、自己躲,甚至有人說:「最後會被打死,還不如拖他一起走。」在他們眼中,法律只是照本宣科、執法人員冷漠應對,而真正面對暴力時,沒有任何一套機制能夠即時站出來保護人。
另一派網友則認為,不應把一切問題簡化為「執法人員處理不當」,而是應該從制度設計本身檢討漏洞,升級技術與流程。有人指出:「保護令要配電子腳鐐,A+B雙組裝置,當加害人接近時要能即時警告受害者,也通知警察。」、「最好還要加蜂鳴器,靠太近就尖叫,嚇阻效果才會出來。」也有建議從根本安置受害者,例如入住社會住宅、匿名住址、與加害人徹底斷聯。「人如果找不到,自然無法再施暴」,這派網友相信制度還是有修補空間,問題在於太多防線設計得不夠貼近實際、沒做好即時反應,也缺乏跨單位協作與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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