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忙一場!網破蝦全跑光 業者拒賠稱客沒檢查
22 觀看次數台中一名林小姐投訴,她和家人到北屯區一間釣蝦場慶祝父親節,750元可以釣3小時,用的是業者免費提供的蝦網和釣竿,1個多小時釣了15隻蝦,放進泡在池子裡的蝦網裡,拉起網子卻發現,蝦網底部破了一個直徑大約5公分的洞,蝦子全跑光了,林小姐說當下跟店員反映,店員卻怪他們沒檢查網子,還說牆上都有貼告示,因此不願賠償時數或是蝦子。對此消保官說,牆上貼告示提醒,不代表店家免於責任,蝦網如果有破掉的可能,都應該要主動告知。
黃色的蝦網底部,破了一個大洞,直徑大約5公分,台中一名林小姐投訴,她跟家人到北屯區這間釣蝦場,釣蝦吃飯慶祝父親節,花了750元釣3小時卻在1個多小時釣了大約15隻蝦,全放進這個蝦網裡,結果拉起來,要給家人看時,發現蝦網底部有破洞蝦子全從這個洞跑掉了。
投訴人林小姐說:「然後跟店家說,店家的第一反應竟然是,妳為什麼要來跟我說這個事情,那跟我有什麼關係。」林小姐說,他們是常客經常去釣蝦,當下跟店員反映,店員的回應讓林小姐感覺很不友善。
投訴人林小姐說:「他們就說我們有檢查,但我們不可能每個客人走了,我們都檢查,就是態度很囂張,然後直接就說,我們從來不賠給客人蝦子這樣子。」林小姐控訴,用過的蝦網跟沒用過的都擺在一起,店員都沒分開,加上破掉的洞在底部拿起來時很難第一時間就發現。
釣蝦場店員說:「因為我們平常都有檢查蝦網,我們也有貼告示說,拿蝦網的時候,要注意有沒有破洞,所以這部分就沒辦法賠償,不好意思。」店員VS.記者說:「通常客人都是,可以理解,理解。」店家強調,都有貼告示要客人檢查網子,但消保官認為,提供完整的好的網子,是店家的責任。
台中法制局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說:「事後會跟消費者糾紛扯不清的狀況,需要口頭告知消費者說,妳要不要先檢查,應該在當時交付的時候提供的時候,要告知。」消保官說,釣蝦是一種休閒服務的購買,理論上就是要提供完整的蝦網,蝦網如果難以預防有破洞,店家就應該要主動告知,提醒客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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