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送房後悔了怎麼辦?專家揭密「最省錢做法」
父母親在世時將房屋贈與給小孩,常抱著愛心與信任,但現實卻可能出現令人心痛的結果。
正業地政士所所長鄭文在提醒,社會上不乏案例,孩子因交友不慎,將父母贈與的房子拿去出售或抵押貸款,導致父母老本不保,若想取回所有權,往往需要透過訴訟或契約中附加的約定,程序既漫長又辛苦,但如果雙方合意返還,其實還有合法且較省錢的「返還贈與」登記方式可供參考。
鄭文在舉例,有一位母親在2017年將一間房屋平均贈與給三個孩子,各自持有三分之一的所有權,然而隨著先生過世,母親逐漸擔心子女若有意處分房屋,生活保障將受到威脅,因此決定要把房屋重新登記到自己名下。
幸好三名子女理解母親的顧慮,願意配合返還,但問題是,究竟該透過哪一種方式辦理,透過買賣、贈與,還是訴訟調解,而衍生相關的契稅、贈與稅、土地增值稅要如何處理,都是一大問題。
鄭文在解釋,由於這個案例是「合意返還」,因此無須走法院判決或調解程序,如果以買賣方式辦理,母親需提出金流購買,恐讓積蓄「見光死」,若採一般贈與方式,雖然不動用母親金流,但仍需繳納契稅、贈與稅與土地增值稅,最後終於找到最省錢的辦法。
依內政部2019年6月26日函釋規定,已辦完的贈與登記,若事後雙方依民法合意解除贈與契約,不需要另立公定契約書,並可免徵契稅。而贈與稅部分,由於三位子女持有的房屋與土地現值均未超過244萬元的免稅額,因此也不用繳贈與稅,唯一需負擔的是土地增值稅。
因房屋在2017年贈與、2025年返還,土地公告現值已有變動,須補繳土地增值稅,母親如果日後若再出售房屋,土地前次移轉現值將以2025年為基準,因此並沒有「多繳稅」的損失。
鄭文在說,「這起看似複雜的案件,最後只需繳納土地增值稅,就能順利將所有權返還到母親名下。」當把登記完成的所有權狀正本交回母親手裡,看到對方露出久違的安心微笑,那一刻,也讓他深刻體會到身為地政士的價值與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