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陸演藝圈為何零容忍吸毒藝人?11年前「劣跡令」成關鍵轉折
台灣演員屈中恆近日在北京宣傳舞台劇《寶島一村》,被觀眾重提2006年呼麻的往事,並問賴聲川「為什麼要用劣跡藝人?」現場氣氛超尷尬。風波延燒數日,昨(22日)屈中恆確定遭換角,換楊智斌演出,引發譁然。其實,大陸廣電總局在2014年頒布劣跡令後,全面抵制曾吸毒、嫖娼、酒駕等藝人出現在螢光幕前。
相比之下,台灣對曾吸毒藝人的態度顯得寬容許多。屈中恆19年前坦承吸毒,儘管在當時形象受損、演藝邀約減少,但沒有被全面封殺,仍持續演出影視作品與舞台劇,亦主持節目,加上後來建立「愛家好男人」的形象,逐漸走出風暴。
而近期,屈中恆吸毒舊事被大陸觀眾挖出後,台灣藝人郎祖筠、李興文等均替他聲援,楊麗音更公開表示:「跌倒的人,不能就不再叫他爬起來吧?」反映台灣演藝圈對曾經犯錯的公眾人物,具有一定的包容度。
不過在大陸,對於吸毒藝人的態度就明顯不同。自房祖名、柯震東2014年8月在北京吸食毒品被查獲,被官方視為藝人風氣「失控」的代表,引發高度關注,加速廣電局頒布非正式但有約束力的通知,俗稱劣跡令,規定「暫停播出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作為主創人員參與製作的電影、電視劇、各類廣播電視節目以及代言的廣告節目」,強力打壓曾吸毒、買春、家暴、酒駕、涉違法行為等藝人,不論藝人是否已悔改或刑責是否已完結,皆不得再度出現在公眾媒體中。
2016年,廣電總局通過《電影產業促進法》(簡稱《電影法》),明確電影從業者(包括演員)應具備的道德與法律底線,其中禁用有違法紀錄的藝人,並推崇「德藝雙馨」作為藝人的基本要求。而以上種種的法令,都明確顯示大陸高度重視「正能量」的文化建設,凡是違法的演藝人員,均被認為會對青少年產生負面影響,因此遏止演藝圈中頻爆的負面醜聞,重建公眾人物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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