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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新壽T17T18讓步:只要拿回成本「願與北市府合意解約」!輝達總部進駐北士科還有哪些關?蔣萬安親解

今周刊

更新於 10月23日06:00 • 發布於 10月23日06:00

林韋伶

圖片 新光人壽提供 提供

輝達落腳北士科T17、T18有解!在經過5月以來的眾多紛擾後,新壽宣布讓步!週三(10/22)由新光人壽董事長魏寶生緊急召開記者會表示,董事會決議授權他,與台北市政府處理合意解除地上權契約,以利輝達使用北士科T17、T18土地興建海外總部一事。 至於被問到解約金需要多少?是不是早前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說的5-8億元,再加上新壽繳給市府的30多億?魏寶生說,因為要奉董事會命令去與北市府談解約:「金額的部分是不是讓我們暫時先保留」。 至於北市府方面,台北市長蔣萬安傍晚6點出面回應「北士科地上權轉移案」,表示新壽釋出「十足的善意」,願意就合意解約細節進行協商,市府將「即刻展開接洽,盡快坐下來談細節」,以促成輝達順利進駐。

新壽與北市府合意解除契約,金額部分魏寶生:讓我們先暫保留

魏寶生表示,新光人壽考量要化解北市府與輝達公司針對《北士科 T17 T18》土地開發案的僵局,並考量輝達公司來台設立海外總部對國家經濟發展具有重大指標意義,「本於維護國家最大公益之考量,決議授權董事長,在北市府同意返還本公司已支付之相關成本的前提下,與北市府合意解除地上權契約,俾利輝達公司進駐」。

圖為新光人壽董事長魏寶生。(攝影:林韋伶)

由於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早前提到,市府初估解約金大概是5-8億元,再包含之前新壽繳給市府的30多億,也要一併歸還新壽,媒體因此提問,新壽所說的「本公司已支付之相關成本」,是否就是這數字?對此,新光人壽董事長魏寶生僅回應,由於後續奉董事會的命令要去與北市府談解約:「金額的部分是不是讓我們暫時先保留。」

至於新壽董事會上是否有不同意的意見?魏寶生表示:「完全沒有反對意見,大家一致通過。」

「只要拿回成本就好,如果有賠償金可能考慮拿作公益之用」

有媒體問到,先前李四川有提及可以給新光人壽補償金;對此,魏寶生回應這方面新光人壽並不強求,只要拿回成本就好,但如果真有賠償金,可能考慮拿去作公益之用。

魏寶生回顧,在過去1年多的時間中,新光人壽都是秉持「公司治理原則」來處理此事,「我們不斷在跟市府和輝達協商,次數非常非常多次,希望能找到一個三方都可以圓滿的狀況,可惜三方各有立場,這個共識很難以達成。」

沒有辦法繼續T17、T18的案子,但新壽還有很多事要做

魏寶生也表示,儘管暫時沒有辦法繼續T17、T18的案子,但新光人壽還有很多事要做,「合併之後,其實會有更多利於國家建設的案子」,由於比起2年前新光金控下的新光人壽,現在公司有更多能力,可以做更多開發案,公司將更努力。

魏寶生希望,在這種情況之下,希望輝達能夠在台灣順利、圓滿投入,對半導體的市場研發、人才、技術各方面,能夠提升到更好的地位。

以下為新光人壽聲明全文:

關於新光人壽(下稱本公司)今(22)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與台北市政府(下稱北市府)處理合意解除地上權契約•俾利NVIDIA Corporation(下稱輝達公司)使用北士科T17、T18 土地興建海外總部一事,謹說明如下:

一、主動化解僵局,以國家公益為先

本公司今日董事會決議,為化解北市府與輝達公司針對《北士科 T17 T18》土地開發案之僵局,並考量輝達公司來台設立海外總部對國家經濟發展具有重大指標意義,本公司本於維護國家最大公益之考量,決議授權董事長,在北市府同意返還本公司已支付之相關成本的前提下,與北市府合意解除地上權契約,俾利輝達公司進駐。

二、地上權之取得及開發進度依法合規

針對《北士科 T17T18》土地,本公司係依公開透明之合法程序參與投標並於110年

11月12日與台北市政府簽訂契約而取得地上權,旋即依據開發計畫執行各項興築事宜。113年7月31日本公司調整開發計畫,並於114年7月30日完成都市設計變更審查程序,而於114年10月9日領得變更設計後之雜項執照,準備連續壁施工之前置作業。本公司預計年底可領得變更設計之建造執照,並進行建物主體施工,一切作業及時程皆遵循法令及地上權契約辦理,北市府完全理解各項進度及內容。部份輿論指稱前述土地仍為荒地而未開發云云,自係昧於事實所致之誤解。

三、堅守原則:不向納稅人請求未來損失之補償

本案最關鍵之爭議,在於外界擔憂的「圖利」與「補償」問題。本公司特此鄭重澄清:

1. 從未要求北市府補償未來損失:本公司雖已投入鉅額成本且預期未來獲利,但自始至終,本公司從未考慮、亦從未同意向北市府請求任何未來損失之補償。

2. 商業機制並非「圖利」:本公司基於支持國家產業發展,於114年5月與輝達簽署備忘錄。原規劃係由輝達公司承接地上權契約,並依商業慣例支付本公司已支出成本及合理損失,此為兩家企業間之商業條件,毋須北市府負擔。

3. 北市府要求提報金額:北市府在否決前述方案後,反覆要求本公司提報解除契約之補償金額,以便送市議會審議。然本公司基於「不應由納稅人補償」之初衷,從未同意、亦未曾提出請求。

四、本公司已盡力配合,惟三方各有立場,共識難以達成

本公司對《北士科T17 T18》土地擁有地上權,自行開發將可為公司及股東創造重大利益,因而從未有對外出售或轉讓之意。而輝達公司於114年4月間主動與本公司接觸,希望本公司移轉《北士科T17 T18》地上權,惜未獲北市府同意,但本公司始終致力尋求三方共贏之方案。僵局之形成,在於各方立場與限制不同:輝達公司堅持須自行興建總部;然北市府囿於現行契約及避免圖利之法規框架,主張建物須興建完成後始得移轉,亦拒絕輝達公司共同參與地上物之興建。本公司雖同意配合北市府要求,提出完工後再移轉等變通方案,惜未獲輝達同意,致使三方無法達成共識,與輝達之備忘錄亦因時限到期而失效,很遺憾輝達公司無意展延。本公司則於114年10月12日第二次函請北市府啟動地上權契約規定之協調機制,共尋輝達公司進駐本案基地之最佳解決方案,惟未獲北市府同意。

五、改變投資策略,呼籲共創產業未來

本公司深知輝達來台對台灣產業的重要性,亦感謝過程中各界善意的督促。為促成此樁美事,本公司董事會出於維護國家最大公益為考量,決議改變原投資策略,以合意解除契約方式,放棄原有投資獲利之機會,以化解僵局,亦讓最近紛擾不已之本案畫下句點。倘若本公司的退讓能為台灣開創更輝煌的產業遠景,本公司相信,這不僅符合全民企盼,更是企業善盡社會責任之積極作為。本公司在事件過程中深刻感受到法令不能與時俱進之困擾,以及公務人員受到「避免圖利」框架的桎梏而憂讒畏識,不敢採取開創性作為的難處。本公司由衷冀盼,未來法規能更加開創精進,讓政府與民間在推動重大建設時能有所依循,共創雙贏。

蔣萬安:新壽釋出善意 北士科案將儘快展開協商

針對新光人壽宣布願與台北市政府合意解除北士科T17、T18地上權契約,台北市長蔣萬安週三晚間回應表示,新壽釋出「十足的善意」,願意就合意解約的細節進行協商,市府將「即刻展開接洽,盡快坐下來談細節」,以促成輝達順利進駐。

李四川指出,在新壽召開記者會前,台新新光金控總經理林維俊已致電說明,新壽主要訴求在於返還其已支付的成本與款項,「大概他們就同意合意解約」。至於外界關心解約金額是否為先前估算的40多億元,李四川回應,相關數字仍需雙方進一步坐下來談,「他們付出去的設計成本到底是多少,還要再協商」。

蔣萬安:週四就會與輝達聯繫,說明當前土地盤點情形

在市府後續時程方面,蔣萬安表示,市府週四(10/23)就會與輝達聯繫,說明當前土地盤點情形,並啟動都市計畫變更與合意解約等程序,「我們明天就會開始進行,依照程序以及既有的辦法來推動」。

照片來源:擷取自台視新聞直播頻道。

市府將全力推動相關程序,盼各方合作「圓滿順利」

對於外界質疑北士科T17、T18用地多年閒置,北市府表示,現況確實仍是空地,市府尊重新壽從公司角度提出的看法,但此案的關鍵在於「合意解約契約能順利完成」。他強調,新壽此舉「主動化解僵局、以國家利益為先」,展現高度格局。

蔣萬安也強調,輝達選擇將海外總部落腳台北,對國家未來20、30年的發展至關重要,將帶動整體產業升級與城市競爭力提升,「對市民、對城市都是正面的事情」,市府將全力推動相關程序,盼各方合作「圓滿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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