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平台剝削!促媒體議價立法,業界、學者高喊:政府不作為就是與新聞業為敵
台灣新聞業在數位平台壟斷流量與廣告之下,已走到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產業代表和學者呼籲政府別再牛步、別再觀望,應儘速推動新聞議價法並成立新聞基金,別讓媒體只能向財團靠攏、領政府標案維生,如此方能終結媒體亂象。
由台灣新聞與傳播學界與業界發起、以「拒絕平台剝削、搶救新聞產業」的連署活動,今日(6/22)舉辦記者會表達訴求,希望立法院儘快完成新聞議價法的立法,強制讓媒體機構能夠和Google、Meta等數位平台議價,並且向數位平台徵稅,成立新聞基金改善新聞環境。
發起人之一、國立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王維菁表示,自2021年便開始新聞議價倡議,不分黨派皆認同其訴求,數發部、公平會、文化部等行政主管機關也表示支持,期待能夠立刻看到進展,不希望再拖延下去。
參與連署倡議的媒體組織橫跨各種背景,包括電視學會、台北市雜誌商業同業公會等;由媒體工作者組成的協會、工會、關注媒體環境的非營利組織,以及公私立大學的台灣傳播學者與學生也都積極響應。
科技平台取用新聞內容,新聞業主張應付費
連署發起者主張,Google和Meta兩大科技平台在台灣取走七至八成的數位廣告,同時又利用新聞內容獲取流量,前者讓媒體提供內容並販售廣告的商業模式無以為繼,後者又沒有將收益回饋給媒體。
在雙重打擊之下,台灣新聞業挑戰日益嚴峻,影響產業薪資水準,吸引力不斷下滑。王維菁表示,營收崩盤的情況下,新聞業無法提供具有競爭力的薪資,導致人才大量流失、報導品質近一步下降,惡性循環形成後,媒體無法實現原有功能。
國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麗雲則說,現在看到的諸多媒體亂象,不管是靠著業配維生,還是仰賴政府標案生存,又或者產製追逐流量的內容,讓人憂慮第四權無法彰顯,背後已是結構性挑戰,「這不只是個人的問題、不只是年輕人的選擇問題,而是社會、民主的問題。」
連署發起者強調,新聞媒體的報導具有正面外部性,例如監督政府、促進公共利益等獨特價值,並非單純商業行為,應該透過修法方式保障新聞媒體權益。針對現況,連署發起者主張政府應採取「新聞議價制度」以及設立「新聞基金」兩種方式因應。
台大新聞所教授林麗雲表示,現在的新聞環境無法吸引年輕人,長久下來傷害的還是台灣民主。曾子軒攝
議價基金雙軌進行,幫機構也改善環境
其中,新聞議價制度參考澳洲、加拿大、歐盟等地類似法案,主張透過法律,強制科技平台和新聞媒體協商,前者使用後者內容時,應提供一定使用費,且不分媒體規模都有議價機會,避免科技平台僅和大型媒體集團協商。
台北市雜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龔汝沁指出,台灣媒體的規模和Google相比極小,雜誌社的資本額小於100萬的佔四分之一,小於1000萬的佔三分之二。「如果我們的政府的立法沒有魄力、沒有強制性,我們這些小蝦米怎麼去跟大鯨魚議價?」
至於新聞基金,則是針對數位廣告特別課稅,以類似菸商健康捐的方式,由獨立委員會管理,將專款用於支持深度報導、改善媒體工作者勞動條件,以及扶植中小型和獨立媒體發展等。
美國司法部今年4月在針對谷歌廣告的反壟斷案中勝訴,也是連署方指控數位平台不當競爭的論據之一。Photo by Shutter Speed on Unsplash
中國電視公司副總經理邱智鑫解釋,議價法是讓媒體機構能夠藉由內容得到數位平台分潤,而新聞基金則是希望讓整體新聞環境可以更加永續的配套措施,例如用在改善新聞從業人員的勞動條件和培力上。
除了掌握通路和廣告分發的數位平台外,與會者也提醒AI模型開發商與服務商運用新聞資料的隱憂,例如OpenAI可能直接利用新聞資料訓練模型,或者是Perplexity彙整新聞內容回答使用者問題,合理使用的界線尚未有定數,這也是新聞媒體關注的議題。
主管機關牛步、科技平台反對,立法有挑戰
主管機關行動緩慢、跨國科技巨頭採反對立場,將是實現倡議訴求的最大挑戰。
目前,立法院三黨都有立法委員提出新聞議價和新聞基金相關法案,國民黨提案推動新聞議價法,民進黨提案支持新聞基金,民眾黨則是主張雙軌並行。
本月中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舉行公聽會時,主管機關之一的數位發展部主任秘書胡貝蒂,引述部長黃彥男說法,表示因為國際局勢變動,例如澳洲、加拿大和科技平台議價過程不順,且擔心美國以關稅報復,此外,兩家科技業者也反對新聞議價法。
不僅如此,現有草案尚未討論AI模型企業可能濫用新聞資料訓練,因此胡貝蒂表示,「希望在年底之前可以有一些對案提出來。」
當時召委林國成強調,立法院三黨都有提出版本,且此法已經延宕多時,無法等到年底,他向數發部喊話,「我們不會退讓,不會等到年底,」待整合三黨委員的提案、取得最大公約數後便會開始審查。
學者和立委都批判,包含數發部在內的主管機關動作緩慢,根本沒有做好準備。張智傑攝
王維菁指出,倡議已歷經專家與業者開會、拜會立法院黨團、舉辦公聽會等流程,「這麼多年過去了,我們看到數發部連一部法案的草案都拿不出來。」雖然和政府溝通時行政機關也表示支持,但始終沒有實際行動與作為。
在漫長等待之中,跨國平台持續削弱並掏空台灣的新聞產業,她呼籲行政機關立刻採取行動,不要還沒開始談判,就先選擇犧牲自己的產業。
中華電視公司新媒體部經理陳信聰補充,他認為新聞議價和基金不是平台抵死反抗、與媒體「兩台火車對撞」絕對負面的局勢,雙方其實有合作空間。
「包括新聞業者、立法委員和政府,不應該自我設限說,做了什麼就會激怒哪一些人、得罪哪一方。」例如先前Google在台灣成立共榮基金,幫助台灣媒體推動數位轉型,他期待雙方有機會坐下來討論雙方共贏的機制。
對媒體圈外人來說,台灣媒體環境紊亂不堪,新聞品質低落、媒體組織與財團掛勾、獨立監督政府功能不彰,可能無法理解為何要通過新聞議價法,支持難以拿出好內容的新聞業。
只是,在傳播學者和業界代表的眼中,正是因為傳播科技顛覆媒體傳統的商業模式,又利用新聞賺取流量,媒體才會落得現下窘境,往財團和政府靠攏。倘若營收增加、記者與編輯勞動條件提升,才更有辦法做好基礎建設、製作好新聞,因為新聞仍是一種工作,僅憑正義感和信念,終究無法養活公司和家庭。
不論是數位部、公平會、文化部還是NCC,能否展現魄力,代表沉痾已久的新聞業,與姿態高昂的數位平台坐上談判桌?
還是依舊固守本位主義,推託「自己非主管機關」,又或者強調大環境變動迅速、必須審慎研議,最終淪為一事無成?這一切,終將取決於幾位部長希望在歷史上留下怎樣的評價,究竟要讓後人緬懷,還是留下罵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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