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欽榮作證指控柯文哲圖利 她爆他回高雄立刻「偷修法」:顯然心虛了
台北市前副市長、現任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日前在京華城案出庭作證時強調,如果不依照《土地管制自治條例》規定的獎勵,多給1平方公尺的容積就是圖利。對此,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批判:「林欽榮如果不是心虛,為何要偷偷修法?」陳智菡提到,今年5月15日,林欽榮到北院作證說:「如果不是根據土管自治條例之獎勵,多給1平方公尺就是圖利」,結果他在當高雄市副市長內任通過「高雄亞灣2.0」,還有北市府任內通過的「南港策略工業區」,卻也都是用細部計畫案給予容積獎勵。
陳智菡臉書發文指出,林欽榮在法庭上被打臉後,回到高雄市政府,馬上在5月26日公告即將修正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將該細則第24條第1項擬修正為:「都市計畫於擬定或變更時,得視實際發展需要,於都市計畫書中訂定容積獎勵項目。」
陳智菡續指,高雄市府的修正理由為:「本市細則第24條現行已有提及『都市計畫書規定之容積獎勵』等文字,已有授權都市計畫書規定容積獎勵之意涵,故參照其他直轄市施行細則之內容,補強本條文之授權內容,更明確賦予都市計畫在擬定或變更時,得視實際發展需要於都市計畫書中訂定容積獎勵項目的法源依據。」
陳智菡提出質疑表示,這不就是他說柯文哲的台北市不行,但陳其邁的高雄市可以的內容,更好笑的是林欽榮在台北跟高雄當官,都用過都計法24條給過容積獎勵。顯然,林欽榮心虛了。
陳智菡強調,迄今為止,到京華城案來作證的每一位公務員都說:「都市計畫(包含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本來就可以經各該縣市都委會審議給予容積獎勵,而所有的容積獎勵項目並非都在土管自治條例或施行細則當中,可以根據都市與土地現況或計劃創設」。
陳智菡認為,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根本是「明知違法而為之」,故意虛偽陳述證詞,而他極有可能是有意識的意圖影響案情,為攀誣被告做偽證,他違反的罪,叫偽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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