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債務問題逃兵9天 被憲兵活逮!竟還扯出毒品案
男子阿國(化名)為空軍混合聯隊憲兵中隊二等兵,他在前(2023)年9月獲准休假後,應於同月13日下午3點前返營,他卻因為「個人債務問題」,並未按時返回部隊,一拖就是9天,直到同月22日晚間7點半,才在屏東恆春被憲兵隊持檢察官核發的拘票拘捕送辦。
法院審理,軍方指出,在阿國離營未歸後,單位立即通報違紀,幹部們疲於奔走搜尋,勤務安排全被打亂。檢警調查更揭露,阿國失聯期間,還疑似涉及毒品案件(另案偵辦中),當場查獲的K他命1包。
檢方指出,阿國無視軍令,擅自離開職役超過6日,構成《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第1項「無故離去職役罪」,且其行為影響部隊人力與軍紀,情節嚴重。檢方認為必須科以刑罰,方能給予警惕。
法官考量,阿國坦承一切犯行,並供稱當時因債務壓力才未歸隊,事後對犯行深感懊悔。法官審酌,阿國沒有前科,平日素行良好,案發後態度誠懇,加上目前已退伍。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犯「無故離去職役逾6日罪」,判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
《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第1項》無故離去或不就職役逾六日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戰時無故離去或不就職役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故離去或不就職役逾三十日,或戰時逾六日者,依前條之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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