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柯文哲這麼大案件都能交保」 高院罕見更裁抗陳怡君延押改交保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涉詐領助理費、收賄案,原遭士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延長。但台灣高等法院今(12日)創下首例,未將案件發回原審,而是直接「自為裁定」,准許陳怡君以100萬元交保、張惠霖以50萬元交保。
辯方指連柯文哲都可以交保了,高院終裁定交保
日前又裁定延長羈押2月。陳怡君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罕見的提訊陳怡君到庭訊問,期間辯方律師指稱,「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這麼大案件都能交保」,高院終裁定,將陳怡君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以及科技監控8個月。
高院合議庭指出,士林地院認定兩人仍有「串證新事由」並不正確。經提訊詢問後,合議庭認定並無新的串證疑慮,因此撤銷原裁定,改為交保。陳怡君的律師也強調,既然柯文哲涉及規模龐大、牽涉層面更廣的案件都能交保,本案更無羈押必要,最終高院也採納部分說法。
涉詐領助理費逾384萬,再收賄70萬元關說建照
檢方起訴指出,陳怡君自2020年起涉嫌利用三名親友作為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共384萬8568元。這筆資金經過張惠霖處理後,被轉入親友帳戶,用於支付房租與買賣股票。
此外,檢方還查出,營造業者品嘉營造董事長胡偉良及其關係企業品喜建設總經理高明義,以「顧問費」名義,分批匯入張惠霖帳戶共70萬5894元。作為回報,陳怡君涉嫌利用議員身份向台北市政府關說、施壓,加速建照與相關行政程序。
檢調認為,陳怡君的行為已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及收受賄賂,去年2月間發動搜索後,隨即聲押禁見成功,6月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原審裁定延押,高院罕見提訊逆轉
士林地院審理期間,雖然陳怡君與張惠霖在部分指控上認罪,並繳回相關犯罪所得,但地院仍認定兩人涉犯重罪,且有串證、湮滅證據之虞,於今年8月底裁定自9月3日起再延押兩個月,並禁止通信與接見。
陳怡君不服,提出抗告。高院合議庭少見地主動提訊兩人,詢問對延押意見。陳怡君律師團指出,共犯與證人早已在檢方偵查階段完成訊問,沒有串證之虞,況且陳怡君已經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454萬餘元,羈押已失去必要性。張惠霖律師團則補充,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的案件這麼大、這麼複雜,都能獲得交保了,本案不應特別嚴苛。
柯都能交保,更何況陳怡君已繳回犯罪所得
經過休庭評議,高院最終自為裁定,准陳怡君100萬元交保、張惠霖50萬元交保,並附加限制住居、出境出海與科技監控,每日須辦理手機報到。這是高院首次在此類案件中不發回原審、更自為裁定交保。
值得注意的是,辯護過程中律師多次提到柯文哲案,強調「更大案子都能交保」,質疑基層法院在處理陳怡君案時過度嚴苛。高院最終決定自為裁定,顯示在同類型案件上,司法機關在「羈押必要性」與「人身自由保障」之間的衡量,的考慮標準,似乎有新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