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無照駕駛、超速連續違規20筆罰逾10萬元不繳 一扣車就乖乖繳錢
38歲吳姓男子積欠交通違規罰鍰共20筆,金額達10萬2500元,均逾期未繳納;案經台南市交通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分署人員近期前往銀行執行,雖然沒有扣到吳的存款,但隨即到他住處查封名下汽車,吳立即在隔天前往繳清欠款。
台南分署表示,吳姓男子在2019至2020年間因駕駛執照經註銷仍駕駛汽車及2020年騎乘機車闖紅燈等,經高雄市警苓雅分局舉發;之後在2023年至2024年間,吳又無照駕駛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汽車駕駛人未繫安全帶、行駛於高速公路超速、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吳另外還有未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等、未依規定繳交停車費、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不緊靠道路右側停車、在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停車、併排臨時停車等違規,陸續遭警方開罰移送台南市交通局,交通局總計裁處19筆罰鍰;吳還滯欠公路法罰鍰1筆,金額總計達10萬2500元,均逾期未繳納。
案經交通局移送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分署執行人員於收案後,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吳的存款,但未扣得存款;執行人員日前前往安平區查封吳名下汽車,吳在隔日立即到分署將欠款繳清。
分署呼籲,為配合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加強執行相關罰鍰案件,以保障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以及資安;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分署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