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若持毒最重判死刑?網紅謝侑芯大馬猝逝,遺體無法帶回台灣?
有「護理系女神」之稱的31歲網紅「謝侑芯」於10月22日在馬來西亞猝逝,謝侑芯經紀人曾表示,醫院報告指出有可能是心臟疾病導致,如今命案卻爆出馬國籍藝人黃明志在場的消息,馬來西亞媒體更報導他的尿檢呈現4種毒品反應,警方甚至從其身上搜出疑為毒品的藍色藥丸,輿論譁然!
黃明志:等警方報告出來
黃明志火速發聲明否認持有毒品,且提及遭到黑函勒索:「相信的就相信,不相信的就不相信,反正等警方報告出來就水落石出了,應該還需要2、3個月」,黃明志也表示對於謝侑芯離世感到很遺憾,且抱怨救護車遲到近1個小時,打電話過去還被罵。
黃明志此番說詞仍止不住外界疑問,有網友提出馬來西亞刑責比台灣嚴重,為何黃明志第一時間不逃跑,甚至還發出聲明,不解黃明志的心態,不少人猜測留言:「跑了就變成通緝犯,未來說不定更難解釋清楚了」、「他還會報警就是有想要救人吧」、「大馬警方超黑的,老實說我是打個大問號」,認為監視器、房間登記這些都查得到,黃明志若逃跑反而刑責更重。
黃明志捲入謝侑芯命案風波,聲明否認吸毒與持毒。圖片來源:FB@Namewee 黃明志
持一定數量毒品「最高處死刑」?
據《中國報》報導,根據馬來西亞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一旦持毒或濫用毒品罪名成立,涉案者可能面臨罰款、監禁、鞭刑,以及最長3年的觀察期。在《危險毒品法令》第 39A(1)條(持有毒品)規定下,若罪名成立,可能被判監禁至少2年、最多5年,並可處3至9下鞭刑。
律師黃柏榮則表示,馬來西亞持毒的罪責非常嚴重「如果持有一定數量的毒品,依照馬來西亞法律最高可處終身監禁或死刑,若是過失,即一起私用毒品最後導致死亡,在馬來西亞法律下最高可處30至40年終身監禁」。
謝侑芯遺體無法帶回台灣?
謝侑芯經紀人Chris在黃明志聲明後發文,表示黃明志與警方的聲明,以及自己先前被告知的內容,三者明顯矛盾:「你(黃明志)為什麼要在公開聲明中說出與警方報告完全不同的內容?你在隱瞞什麼?你還有多少沒有說出的真相?」,Chris同時質疑黃明志誘導或逼迫謝侑芯吸食毒品,希望為謝侑芯討回公道。
此外,謝侑芯經紀人也透露,由於謝侑芯在馬來西亞身亡,當地警方表示因為需要注射防腐劑,無法將遺體帶回台灣,但會導致證據被消滅。至於家屬是否能「跨海求償」,黃柏榮律師則認為「死因與被告有因果關係,家屬可以跨海提告,求償範圍包含醫療費用以及被害人對父母的撫養費用。由於身亡地點在馬來西亞,駐外聯絡官能做的僅有協助家屬處理後事和提告賠償問題」。
和于朦朧命案截然不同?
媒體人郭朝河針也對此案發表看法,他對於黃明志捲入謝侑芯命案風波,與中國演員于朦朧死亡事件放在同一脈絡討論,不太苟同,因為兩起命案本質截然不同:
1. 制度透明度的不同:(謝侑芯)事件發生後,大馬警方即刻上門執法,願意接受公眾檢視,于朦朧事件則至今官方通報簡短,輿論充滿猜測。
2. 輿論文化的差異:大馬媒體報導討論(謝侑芯命案)同時仍能追問,中國(于朦朧)輿論生態則偏向「定調後沉默」,甚至視追問為擾亂秩序。
3. 明星與公權力的關係:黃明志以「爭議藝人」著稱仍能依法接受調查,于朦朧事件顯示「明星與權力界線」仍過於模糊,公權力控制資訊又塑造敘事,使外界難以信任官方版本。
4. 悲劇背後的社會投射:謝侑芯事件凸顯「私領域與法律邊界」,于朦朧事件則反映「中國演藝圈高壓環境與潛規則問題」。
郭朝河最後強調:「此刻我們更該學會的事,在資訊尚未完整前,任何揣測、指控或陰謀論,都可能對生者與亡者造成二次傷害」、「讓警方有時間調查,讓事實理性浮現,這比任何情緒化的嘲諷或擁護都更有意義」。
郭朝河「4點分析」黃明志捲入謝侑芯命案事件,和于朦朧命案本質截然不同。圖片來源:FB@Charles郭朝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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