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了!惡房客開車撞民宅釀2死 台中地院今午裁定羈押禁見
台中市許姓男子因續租房屋、性騷糾紛,不滿林姓房東一家,昨天凌晨開車衝撞房東弟媳住處,釀成火警,屋內林男弟媳及其17歲姪女喪生,檢方在3日深夜11時許,以涉犯殺人、公共危險罪,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院方今天中午裁定羈押禁見。
台中地檢署在3日上午接獲烏日警分局通報,許姓男子(64歲)在3日凌晨2時許,駕駛廂型車至烏日區五光路某處民宅前,基於殺人及放火燒燬供人使用住宅之犯意,以倒車衝撞該民宅,造成爆炸並引發猛烈火災,致屋內被母女二人不幸罹難。
中檢指派檢察官張凱傑組成專案小組,指揮烏日分局及相關鑑識單位進行蒐證調查,通知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同步啟動關懷機制,提供被害人家屬必要之協助。
經檢察官指揮警方至現場採證、調閱監視器鎖定涉案許姓男子,3日上午11時26分許,持檢察官核發拘票,循線拘提許男到案,經檢察官率同法醫相驗死者2 人遺體後,已定期解剖,同時指揮專案小組續行調查。
經檢察官在3日深夜偵訊後,認定許男涉犯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殺人等罪,嫌疑重大,所犯均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相當理由認其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且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同一放火罪之虞,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程序,認有羈押必要,訊後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中地檢署表示,縱火殺人不僅奪人性命,更動搖社會安全根本,對於此類嚴重暴力犯罪,檢方將秉持依法嚴辦之立場,徹底查明案情真相,期使真相還原並撫慰被害家屬,維護社會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