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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買伴手禮注意!「5種熱門零食」禁止帶回台灣,違規最高罰100萬元

食尚玩家

更新於 03月19日06:01 • 發布於 03月19日16:00

隨著國人赴日旅遊熱潮持續升溫,許多遊客在享受異國風情之餘,總不忘採購當地特色商品作為伴手禮。然而,並非所有在日本購買的食品都能順利帶回台灣。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近日特別提醒,包括溏心蛋、溫泉蛋、生鮮水果及含肉製品等多項熱門商品均屬違禁品,若違規攜帶入境,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布丁可以帶回國嗎

防檢署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國人赴日觀賞棒球賽事返國時,除了滿載美好回憶,更要注意守護台灣的防疫安全。該署特別彙整近期民眾經常詢問的商品類別,明確區分可攜帶與禁止攜帶的品項。其中牛奶布丁、生乳捲等加工乳製品屬於可攜帶範圍,但若蛋糕表面裝飾有新鮮水果,建議先向動植物檢疫櫃檯諮詢確認。

泡麵可以帶回台灣嗎

至於其他可以攜帶返台的商品,防檢署說明,柿餅等果乾類製品沒有限制。泡麵方面,基本上「沖泡即食」類型的泡麵、泡飯、速食米粉、速食粥等產品,均屬於免施檢疫範圍,旅客可以安心購買。但如果是附有肉類零食的泡麵組合,例如火腿腸、鳳爪等等,就不能攜帶回來。
防檢署提醒,泡麵這類產品樣態種類多且不斷推陳出新,旅客如果有任何疑慮,可以直接到「動植物檢疫」櫃檯洽詢,由現場的檢疫人員確認檢查。即使經檢查發現產品無法攜帶入境,只要旅客主動申報並配合相關處理程序,就不會遭受處罰。

5種台灣禁止入境食物

防檢署明確指出幾類絕對禁止攜帶的產品:

  1. 溏心蛋、溫泉蛋等未完全煮熟的蛋類製品
  2. 各種生鮮水果,包含飛機餐提供的水果
  3. 雞肉蛋白棒
  4. 雞皮零食
  5. 含有肉類的三明治、飯糰、麵包等產品

帶肉類入境罰款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及相關規定,旅客若違規攜帶肉產品入境,將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民眾出國前可先加入「防檢署LINE官方帳號」,透過輸入關鍵字即時查詢各類產品的詳細規範,事先做好準備,避免觸法風險。

▲日本肉類製品不可帶進台灣。(示意圖,圖片來源: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防檢署

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8F4iQCz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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