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停車民眾無法檢舉?車主接到罰單心碎了
首次上稿 09-08 22:30更新時間 09-09 06:48
〔記者劉曉欣/彰化報導〕彰化縣林姓民眾接到違規停車的檢舉罰單開罰900元,滿肚子都是疑問說「違停不是不能檢舉了嗎?」警方強調,汽車在人行道、行人穿越道違停,或是占用身障專用車位,都還是開放檢舉,只要檢舉經查屬實就會開單告罰。
林姓民眾指出,因為鹿港鎮中山路幾乎沒有劃停車位,造成要買個東西,根本就很難停車,他好不容易在中山路與親民路口處停好車,下車買個東西就上車,結果還是收到被檢舉罰單。原本以為違停已經取消檢舉開單,後來才知道,原來是因為他臨停在行穿線上,這是民眾可以檢舉違規項目,讓他只好乖乖繳錢認賠,下次再也不敢了。
鹿港警分局表示,根據道交條例第7-1條,有明文規定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而在違停部分,舉凡汽車在人行道、行人穿越道違停,或是占用身障專用車位,都還是開放檢舉。
不過,許多民眾都指出,鹿港中山路明明就是交通要道,沒有劃設停車位就算了,但整條路幾乎從早到晚,全天候被機車、腳踏車或是花盆來當作路霸,根本就是找不到停車位,人人都是敢怒不敢言,雖然違規停車是不對了,但要在鹿港鎮中山路合法停車的可能性,應該是微乎其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