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逆向撞機車釀夫婦人天永隔 檢起訴肇事男將由國民法官審理
越南籍男子阮曰貴2018年來台觀光卻就此失聯,今年勞動節當天中午,涉嫌酒後開車搭載2名逃逸的移工同鄉,行經八德交流道附近,竟逆向和平路高速衝撞機車,釀陳姓夫婦1死1傷。桃園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他,將由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
起訴指出,31歲阮男(NGUYEN VIET QUY)今年5月1日勞動節當天上午9時,在桃園市八德區長興路493巷附近,飲用2罐共約660毫升的台灣啤酒後,明知自己無照且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不得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仍於當天中午12時12分前,駕駛深色小客貨車搭載同鄉翁姓、黃姓逃逸移工上路。
當阮男沿著桃園市八德區和平路往東方向行駛,行經557號前時,竟疏未注意路標指示,違規逆向行駛至對向車道;當時,45歲陳姓男騎士搭載44歲妻子,夫婦倆趁假期外出用餐後正欲返家,沿和平路往西行駛於內側車道,當場遭一路逆向的阮男正面撞擊。
陳姓夫婦被噴飛後人車倒地,並波及同向行駛於外車道的江姓女騎士也人車倒地,八德警方據報,於下午1時2分在撞擊處對向民宅院子找到卡在駕駛座的阮男實施酒測,測得呼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49毫克,遠超過標準值。
陳姓機車騎士雖經緊急送醫,但因左手開放性骨折、雙側血胸等重傷害,到院前已無心跳呼吸,於下午2時宣告死亡,陳妻頭部外傷、多處挫傷及擦傷;被波及的江姓騎士雙側膝部擦挫傷。
檢方偵查後,認為被告阮曰貴涉犯刑法的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罪因而致人於死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刑法的未領有駕駛執照酒醉駕車過失傷害等罪嫌,將從重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嫌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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