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幫我修錶!74歲嬤鬧書店連警察都踢 踹碎派出所大門慘了
台中市北屯區「諾貝爾圖書城文心店」,今年5月發生一起暴力事件,一名74歲的江姓婦人因為在店內購買的手錶故障,於是跑進店內要求員工立即修復,只是經唐姓店長評估「要送回原廠處理」,未料江婦大鬧飆罵,轄區第五分局陳姓員警到場後,江婦也朝陳警左腿猛踹,回到文昌派出所後也踢碎大門玻璃,台中地院近日宣判,依對公務員施暴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沒人幫忙修手錶 她大鬧書店踢警察 據判決書指出,江婦今年5月7日13時20分,因為之前在書店購買的手錶故障,因此前往書店要求在場員工立即修復手錶,但唐姓店長回應需將手錶送回原廠處理,不滿的江婦立刻脫口而出脫序言行,無奈的店長只能在同日13時36分向第五分局文昌派出所報案。
而陳姓員警與同事獲報後13時40分抵達,但經過說明及勸導,江婦仍持續失控,且她明知陳姓員警身分,卻於13時55分腳踹陳姓員警小腿脛骨,造成陳姓員警受傷,於是江婦立刻以現行犯逮捕。 失控踹爆大門 法官判拘役30天 此外,江婦14時遭押解到文昌派出所,仍基於毀損犯意,腳踹玻璃大門,造成門右側破裂不堪使用,檢察官也參照陳姓員警的密錄器、診斷證明書等,認定江婦犯行明確,依強暴妨害公務及傷害、毀損等罪起訴,並請求簡易判刑。
台中地院一審時,冷靜下來的江婦和陳姓員警和解賠償,陳姓員警也撤告,另文昌派出所張姓所長則撤告毀損罪部分,法官認為江婦無視執法公權力,但考量坦承犯行,態度悔改,依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行為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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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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